溫州發布小微危廢收貯運服務標準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浙江省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召開《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服務規范》地方標準新聞發布會。這一標準將規范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服務提供和內部管理,建立針對小微危險收貯運單位的規范化管理標準體系,助力溫州市“無廢城市”建設。據悉,該標準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提出并歸口管理,于3月1日正式實施。
據統計,溫州全市納網小微產廢單位有1.7萬多家,產廢單位分布廣、區域散、種類雜。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管理和服務不合理不科學不規范,將對周邊的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安全風險,有關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服務的地方標準研制具有重要意義。
為進一步規范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管理和服務,該標準主要從貯存場地、設施設備、人員、安全與應急、信息化等方面對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內部管理進行規范,同時還明確了服務人員的形象要求及收集、貯存、運輸服務的具體要求。
2018年,溫州市成為浙江省最早提出并著手解決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貯運處置問題的地級市,也是浙江省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貯運管理工作改革的首個試點。溫州市于2020年開始相繼在鹿城、龍灣、甌海、瑞安、永嘉、樂清、蒼南、平陽、龍港、浙南產業集聚區等10個地區建立了13家面向小微產廢單位的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并于2021年4月出臺了《溫州市小微危廢收運體系建設試點規范化管理導則(試行)》(以下簡稱管理導則)。
與已經出臺的管理導則相比,此次發布的地方標準最大的不同主要體現在適用主體不同。管理導則的適用主體是管理部門,而地方標準的適用主體是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是收運單位向產廢單位提供完整的優質服務前,所要具備的基本的人員資質、場地建設、車輛購置等一系列軟件及硬件的建設要求。因此地方標準更像是一條準繩,使收運單位更具有自主性、自發性。
該標準的亮點在于規定了能夠有效提高小微危險廢物收集運輸效率、節省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和產廢企業運輸成本等改革創新舉措。此外,該標準還鼓勵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提供增值服務,通過收運單位的規范化管理能力的提升推動小微產廢單位規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形成小微危廢源頭產生、分類貯存、統一收運、安全處置的全過程規范管理。
今后,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將督促落實地方標準的相關要求,協助小微產廢企業落實危廢規范化管理要求,為深化小微收運體系建設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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