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方案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谷騰環保網訊】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發《云南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5年,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PM2.5濃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內,不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縣級城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氮氧化物、VOCs減排量達到國家要求。
《方案》從優化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優化交通結構、提升面源污染治理精細化水平、強化多污染物減排、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加強能力建設和執法監督、健全法規政策體系、加強組織實施等九個方面,提出了實施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的34項具體措施。
在優化產業結構方面,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推動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結構,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到2025年,短流程煉鋼產量占比達15%。
在優化能源結構方面,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推動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較2020年提高4個百分點以上,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以上;PM2.5未達標城市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在優化交通結構方面,優化貨物運輸結構,加快機動車清潔化進程,加大非道路移動源治理力度,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到2025年,鐵路、水路貨運量比2020年分別增長10%和40%;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儲煤基地,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力爭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基本覆蓋;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冒黑煙”現象,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年旅客吞吐量500萬人次以上的機場,橋電使用率達到95%以上。
在提升面源污染治理精細化水平方面,持續推動揚塵污染治理管控,加強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大秸稈綜合利用和焚燒管控力度。到2025年,城鎮裝配式建筑和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建筑占新開工建筑面積比重達30%;昆明市主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90%左右,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達85%左右,縣城達70%左右。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7%以上。
在強化多污染物減排方面,加強VOCs全過程綜合治理,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深入治理餐飲油煙和惡臭異味,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到2025年,全省80%以上的鋼鐵產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力爭50%以上的水泥熟料產能、合規焦化產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方案》強調,嚴格監督考核。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超額完成目標的州(市)給予激勵;對未完成目標的州(市),從資金分配、項目審批、榮譽表彰、責任追究等方面實施懲戒;對問題突出的州(市),視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察。加強對重點州(市)的監督幫扶。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