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年受理各類環資案件748件!上鐵法院發布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谷騰環保網訊】2024年6月5日下午,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環境資源案件審判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
據介紹,根據上海市高院環資案件“三合一”審判改革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上鐵法院集中管轄除青浦、金山、崇明三區以外的全市其他基層法院審理的環境資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以及涉及海洋、通海可航水域破壞環境資源的刑事案件。
發布會上,上鐵法院副院長肖偉琦通報了近年來環境資源案件(以下簡稱環資案件)審判情況。近四年間,上鐵法院共受理各類環資案件748件,其中刑事588件(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22件)、民事48件(司法確認25件,民事公益訴訟2件)、行政112件(公益訴訟4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環資刑事案件區域分布特點明顯,違法行為多發生在相對遠離市區的區域以及長江口水域。案件類型主要以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采礦以及污染環境為主。二是環資民事、行政案件糾紛涉及噪聲、市政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等,專業性與涉眾性特征明顯,需要法院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協同化解。三是通過公益訴訟以及司法確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的力度逐漸加強。
上鐵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環資審判團隊負責人周華在發布會就環資典型案例進行了簡要介紹。本次發布的九起典型案例,分別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濕地生態保護典型案例、兩高三部聯合發布的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長三角地區法院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等,案由涵蓋盜伐林木、占綠毀綠、非法捕撈、非法狩獵等。
據介紹,近年來,上鐵法院以環資案件集中管轄改革為契機,在精準治污、低碳發展、生態修復中找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鍵著力點,打造精品案件,深化綜合治理,延伸審判職能,不斷展現環資審判工作特色亮點。
首先,持續堅持環境資源審判正確方向,努力實現案件處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生態效果的統一。堅決落實好“長江十年禁漁”保護要求,全力保障生物多樣性發展,積極穩妥協力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妥善化解重大市政工程涉環保糾紛,助推提升經濟發展的“含金量”“含綠量”。辦理了一批有影響力的案件,其中十余起案件系全市首例案件,2件案件入選最高法院典型案例,12件案件入選長三角地區法院、上海法院典型案例,9件案件入選上海法院“三個一百”(百篇優秀文書、百個示范庭審、百例精品案例)。作出全國首份“送野生植物回家”的跨省生態修復判決,在多起案件中開展碳匯補償、增殖放流、勞務代償等替代性修復。
同時,深化綜合治理,形成保護環境資源的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司法權在環境資源保護中的特殊功能,主動探索與行政機關、檢察機關、社會組織等多部門建立多元化協調聯動機制,推動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司法保障的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一方面,持續加強司法與行政執法有效銜接。與市生態環境局、市農委、市綠容局、市水務局等行政主管部門簽訂相關《工作備忘錄》,明確司法與行政執法相銜接。另一方面,不斷增強法檢兩家對環境資源保護和案件辦理的合力。與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建立非法捕撈案件快審機制,明確非法采砂案件辦案標準;創造性設置“三角桌”法庭,引入檢察機關作為支持磋商機關參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從而更快速地處理生態環境損害糾紛,達到環境資源的“和合共生”。
此外,上鐵法院還注重延伸審判職能,加大法治宣傳,樹立全社會保護環境資源的大局意識。通過發布典型案例、“法進百企護民生”等活動,進行集中普法宣傳,擴大環境資源審判影響力;通過共建生態環境法治教育基地,打造生態環境特色法治宣傳品牌陣地;通過創新開展“三合一”審理新模式,邀請行政機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院旁聽庭審,對環保問題組織研討交流,從而凝聚共識,統一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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