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開出嘉興市首張非道路移動機械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谷騰環保網訊】“作業叉車未按規定完成編碼登記信息報送,擬處罰1000元整!”當接過浙江省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海寧分局出具的《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時,位于海寧市袁花鎮工業園區的海寧某涂裝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懊悔不已,他表示,企業今后一定會守法合規,不再發生此類違法行為。
原來,不久前,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海寧分局執法人員在袁花鎮工業園區海寧某涂裝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現場發現有1臺未按照規定進行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叉車)正在進行作業。執法人員隨即開展調查,對現場負責人進行詢問,采集相關證據材料。
依據《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在口頭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后,適用簡易程序進行現場快速處罰,開出了嘉興市首張非道路移動機械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這也成為全市首例現場快速處罰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違法案件。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海寧分局生態環境監測站副站長馮晨告訴記者,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所有人應當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編碼登記信息,并按照規范固定管理標牌,作業單位應當使用報送編碼登記信息且符合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根據國家機動車排污監控部門測算,一臺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尾氣排污量相當于50至80輛一般小轎車的排放量總和,且存在單機排放量大、技術水平低、燃油消耗高、維護保養差等問題,成為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因而必須加強監管。”馮晨表示,接下來,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海寧分局將進一步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管理,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同時,廣泛宣傳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相關政策,助力環境空氣質量不斷改善。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