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快推進水泥和焦化行業超低排放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云南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計劃》《云南省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計劃》(以下簡稱《改造計劃》),旨在推動全省水泥和焦化行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助力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改造計劃》提出,推動實施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不含礦山)、獨立粉磨站 (含生產特種水泥、協同處置固廢的水泥企業)和焦化企業 (含半焦生產、鋼焦聯合生產企業)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力爭50%以上的水泥熟料、在產焦化產能完成有組織、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全省80%以上水泥熟料、焦化產能完成改造。全省新改擴建(含搬遷)水泥、焦化項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設;長期停產水泥、焦化企業復產前應納入改造計劃并按時限完成。
水泥、焦化行業是大氣污染防治重點行業,為有序推進全省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提高大氣污染治理水平。《改造計劃》明確,重點推動優化調整產業結構、有序推進現有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統籌推進協同減污降碳、強化全過程精細化環境管理等四項任務。
在有序推進現有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各州(市)要圍繞空氣質量改善需求,為企業做好服務和指導工作,協調解決清潔運輸等重大事項。為提高改造質量,保障技術路線符合要求,企業應全面識別研判治理現狀,合理選擇改造技術路線,形成年度項目實施清單和重點項目清單。
《改造計劃》明確,企業達標排放是法定責任,超低排放是鼓勵導向,對于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水泥和焦化企業要加大經濟政策支撐、實行差別化環保管理政策、技術支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在加大經濟政策支撐力度方面,按照有關規定,對實現超低排放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對技術路線合理、環保技術成熟適用、按改造時限計劃實施的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爭取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鼓勵銀行機構給予企業信貸支持用于超低排放改造,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進行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超低排放改造等領域;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在超低排放改造時統籌開展減污降碳改造,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企業形成正向激勵。
在實行差別化環保管理政策方面,充分發揮標桿企業引領示范作用,對于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水泥、焦化企業,可開展A級績效評級工作;完成A級績效評定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可采取自主減排措施。未按時限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焦化企業,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依法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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