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些地方建筑廢棄物違規處置問題突出
【谷騰環保網訊】2024年7月,廣東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深圳市發現,深圳市一些地方建筑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缺失,全過程監管不到位,跨區域違法違規處置問題時有發生,環境污染風險隱患較大。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產生量大,年均超8000萬立方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建筑廢棄物處置工作,不斷提升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能力。但是督察發現,一些地方規劃的消納場所建設進度滯后,處理能力不足,建筑廢棄物處置矛盾突出。
二、主要問題
(一)消納場所規劃和建設不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督察發現,全市11個區除光明、南山區外,均未印發建筑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市級層面雖已印發建筑廢棄物治理專項規劃(2020-2035),但有關消納場項目建設明顯滯后。規劃現狀評估認為具備1654萬立方米消納庫容的4座固定消納場,實際上2021年以來僅消納約53萬立方米,便不再具備消納能力;要求2021年底前建成的芙蓉固定消納場,截至目前仍未具備消納條件;規劃建設的7座施工廢棄物和裝修廢棄物循環經濟產業園目前均未建成,有關消納場所規劃建設進展滯后。
(二)全過程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深圳市雖已出臺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并啟用智慧監管系統,對建筑廢棄物處置實行電子聯單管理,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全過程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情況。
部門監管不到位,存在違規處置問題。督察發現,寶安沙井中國水電八局項目部拆除工程和龍崗深汕鐵路8標段斜井項目的施工單位未按規定在排放前向有關部門申請建筑廢棄物排放核準;南山電子科技園項目和福田皇崗口岸綜合業務樓項目的施工單位違反聯單管理制度,擅自將裝修廢棄物交由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中轉站進行處置;深汕特別合作區赤石鎮田坑村某地塊“復綠”工程違規消納建筑廢棄物;小漠鎮在海岸邊設立建筑廢棄物臨時堆放點,違規混填各類建筑廢棄物總量近1萬立方米。
違規項目污染環境,存在破壞生態隱患。督察發現,寶安寶鑫源環保公司、龍崗賴屋路中轉站等未經備案違規消納建筑廢棄物,普遍存在揚塵管控不到位、防雨防滲措施不足、泥漿水直排等環境污染問題;龍崗坤鵬環保公司、龍華深大城際1標土建三工區配套渣土分離項目違規占用生態保護紅線處置建筑廢棄物;鹽田港東區地塊非法建筑廢棄物堆場違規收集堆放工業固體廢物,檢測結果顯示,該地塊土壤總砷、石油烴總量均超過二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環境風險隱患較大。
(三)跨區域非法轉移傾倒問題時有發生
經統計,深圳市近三年產生的建筑廢棄物超半數需外運處置,對外依存度較高。2021年以來,深圳市非法轉移傾倒建筑廢棄物至周邊城市案件數量高達500余宗。督察發現,寶安區智宏環保公司違規轉移建筑廢棄物至外地,跨區域非法轉移傾倒建筑廢棄物問題仍未得到有效管控。
三、原因分析
深圳市一些地方和有關部門對建筑廢棄物處置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規劃落實推進不力,監督管理不到位,建筑廢棄物跨區域違規處置問題時有發生。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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