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教不改!這家環境檢測機構遭公安部門介入
【谷騰環保網訊】2024年6月17日—18日,生態環境部對濮陽市開展專項監督幫扶期間對光遠檢測有限公司開展檢查發現,該公司通過隨機數、計算公式偽造監測數據,現場在出具分析數據的電腦上查獲大量用于偽造監測數據的excel表格,且有持續使用痕跡。此類表格可使用隨機數和預設的污染物濃度,通過公式計算反推偽造增重、峰面積、吸收度等指標,涉及多項污染物。
接到生態環境部專項檢查組移交的案件線索,濮陽市高度重視,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工作指示,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三部門聯合行動,連夜詢問涉事人員、查封相關設備鎖定證據,對該公司涉嫌檢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從嚴從快進行查處。
經查,該公司實驗室電腦保存的部分檢測報告采用數據與實驗室作出的原始檢測數據不一致,數據存在改動現象。例:通過查證該公司對某企業的檢測項目相關數據發現,實驗室分析人員發送的原始數據中排氣筒出口非甲烷總烴數值為7.62、7.55、8.83,而最終用來編輯報告的非甲烷總烴數值為3.62、4.55、3.83,沒有采用實驗室原始數據,且與原始數據相比,最終數據進行整數位減小、小數位不變的修改。同樣問題體現在其他3份報告,此4份檢測報告涉嫌存在弄虛作假,后經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認定為虛假報告。
同時,經查自2023年以來,光遠檢測有限公司因出具虛假檢測報告違法行為被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別作出行政處罰1次、2次。該情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濮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市生態環境局及時將相關案件材料移交公安部門。
市公安部門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已于2024年6月19日對該公司立案調查(立案號華龍(食藥環)立字〔2024〕813號)。隨后,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公安部門對其持續深入調查,陸續發現該公司出具的部分檢測報告涉嫌弄虛作假。公安部門已對該公司實驗室設備及相關人員采取強制措施,該案件正在辦理中。
另據河南環境微信公眾號8月8日消息,通報了一起光遠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案。
▼圖片來源:河南環境
通報指出,2024年6月9日,濮陽市生態環境局范縣分局執法人員對某能源科技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委托光遠檢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遠檢測公司)對DA002廢氣排放口非甲烷總烴開展檢測,檢測報告顯示光遠檢測公司對該排放口進行了3組采樣。但經調取能源科技公司視頻監控,發現光遠檢測公司檢測人員并未采集廢氣樣品,僅測定了煙氣流速等排氣工況后即駕車離開,后出具了虛假的檢測報告。另查明,光遠檢測公司因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先后于2023年7月25日、8月9日被濮陽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2次。
光遠檢測有限公司二年內曾因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其行為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2024年7月16日,濮陽市生態環境局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于2024年7月25日立案偵查,并對犯罪嫌疑人馮某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經查詢濮陽市生態環境局官網“行政處罰”一欄,該單位存在多起因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受到的行政處罰。
▼圖片來源:濮陽市生態環境局
企業開展環境自行監測是客觀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實施環境管理與決策的基本依據,自行監測數據的真實性更是環境自行監測的生命線。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是為了幫助企業做好環保工作而聘請的專業機構,可以彌補企業環保專業的短板。但是少數第三方環保機構受利益驅使,弄虛作假,主動或被動地幫助排污企業蒙混“過關”,成為環保違法的“幫兇”,嚴重擾亂第三方環保服務市場秩序。
目前,濮陽市生態環境領域數據造假“百日攻堅”專項整治行動正如火如荼進行中,濮陽市生態環境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將依照自身職責,持續做好監督執法工作,嚴厲打擊環境監測機構弄虛作假違法犯罪,規范環境監測機構的檢測行為,保證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做到對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檢驗機構“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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