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實施重大項目環評承諾制審批
【谷騰環保網訊】“多虧了政府的一句承諾,我們項目才得以提前上馬。”近日,在江蘇省揚州市江都高新區納力新材料二期項目建設現場,塔吊林立、車輛穿梭、機器轟鳴,項目安環負責人毛駿看著眼前的繁忙景象感慨道。
納力新材料鋰電池新型復合銅箔鋁箔集流體項目是揚州市級重大項目,一期已建成投運,總投資112億元的二期正在抓緊建設中。
毛駿口中的“承諾”,指的是揚州市新出臺的重大項目環評承諾制審批。今年,納力新材料在上馬新項目時,遇到了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缺口”難題。
就在項目遇到阻礙之時,《揚州市生態環境系統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出臺,提出實施重大項目環評承諾制審批。經向揚州市江都區政府和揚州市生態環境局申請,7月19日,納力新材料二期項目作為揚州首個環評承諾制重大項目成功獲批,保證了項目早開工、快開工,為搶抓市場贏得了先機。
“一句承諾,讓重大項目提速。”揚州市生態環境局環評處處長呂海燕表示,污染物排放指標是項目環評的前置條件,如果按正常程序排隊等指標,可能項目進度就要延緩好幾個月。有了當地政府的承諾,環境友好型重大項目可先期開工建設,為項目落地、投產達效贏得了寶貴時間。
承諾制如何實施?什么樣的項目才具備承諾條件?揚州市明確,對工藝裝備、污染物排放水平達到國際一流、國內先進的市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在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完成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的前提下,由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承諾兌現排污總量指標來源,可以實施項目環評承諾制審批,保障優質重大項目落地。
政府承諾之后,不僅要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日益向好,更要千方百計淘汰落后產能、取締落后工藝、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等,實施清潔化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從而為“承諾項目”騰出總量指標,保證重大項目引得來、落得下、發展好。
大項目有大承諾,小項目也有小承諾。日前,位于生態科技新城的揚州鑫泉印刷有限公司、揚州市烹達塑料廠,分別申報了印刷業和塑料制品業項目,通過告知承諾制審批,均在當天拿到了環評批復。上述企業經辦人員介紹,按照常規辦理需要30日才能完成的審批手續,采用告知承諾制,一天之內就可完成。
呂海燕告訴記者,目前,揚州市已對環境影響較輕的23個大類45個小類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承諾制實行“寬進嚴管”,調低了準入門檻,提升了行政審批效能,把力量集中在事中事后的監督檢查上。與之相配套的是,生態環境部門將通過信用監管、分級分類執法,讓生態環境守信守法者辦事更便利,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讓污染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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