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企業涉嫌生產短鏈氯化石蠟?河南發出一封公開信
【谷騰環保網訊】河南省生態環境廳于10月16日發布了《致氯化石蠟生產企業的一封公開信》(以下簡稱《公開信》),其中顯示,近日曾收到相關單位反映,河南省還有個別企業涉嫌生產短鏈氯化石蠟。
《公開信》中首先感謝了河南省氯化石蠟生產企業一直以來對社會發展做出的巨大貢獻和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大力支持。并期望相關企業一如既往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力做好短鏈氯化石蠟禁限工作。
記者了解到,氯化石蠟分為短鏈、中鏈和長鏈氯化石蠟,可作為橡塑助劑等,下游銜接廠家眾多。
其中,短鏈氯化石蠟(SCCPs)屬于新污染物中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具有環境持久性、生物蓄積性和遠距離環境遷移的潛力,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存在不利影響。
根據《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從今年1月1日起,國內不僅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短鏈氯化石蠟,對既有含短鏈氯化石蠟的產品也要按危險廢物做無害化銷毀處理。
2022年12月30日,《〈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列入短鏈氯化石蠟等三種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修正案》經我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在2023年6月6日正式對我國生效,明確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禁止生產、使用和進出口短鏈氯化石蠟。
今年8月,《中國化工報》曾報道在短鏈氯化石蠟被禁后,仍有生產銷售。市場上生產中鏈氯化石蠟成本較高,每生產1噸中鏈氯化石蠟的成本要高于短鏈氯化石蠟1000余元不等。在下游對原料價格的打壓下,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的生產成本與銷售價格倒掛,短鏈氯化石蠟利潤雖少,卻仍然可以營利,一些中鏈氯化石蠟企業也轉產短鏈氯化石蠟。一中鏈氯化石蠟企業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今年1—6月仍有22萬—25萬噸含碳十至碳十三超過1%的蠟油被用于短鏈氯化石蠟的生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的,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公開信》特別提醒氯化石蠟生產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公約和法律法規有關要求,堅決杜絕違反公約和違法違規行為。
當前,中鏈氯化石蠟的生產也面臨逐步轉型的要求。
記者了解到,在2023年10月召開的第19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POPRC-19)上,專家們一致認為兩組化學物質應被視為危險化學品,并建議將其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A進行管控,其中就包含中鏈氯化石蠟(MCCPs,碳鏈長度在C14-17范圍內且氯化程度等于或高于45%的氯化石蠟)。
今年召開的POPRC20會議正在對上述內容進行審議。
《公開信》也指出了這一趨勢,中鏈氯化石蠟禁限要求已經納入斯德哥爾摩公約審議內容,在不久的將來可能會納入禁限范圍。提醒氯化石蠟生產企業結合實際,盡早謀劃實施轉產,積極探索氯化石蠟生產替代路徑,盡量降低政策變化給企業發展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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