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5家機動車檢驗機構被罰沒53萬余元
【谷騰環保網訊】“你是否認識這個黑色設備?它有什么用途?”執法人員拿著現場檢查到的標識為“OBD II”的黑色設備詢問檢測員。現場檢測員支支吾吾,欲言又止。
圖為執法人員調查取證現場。
近日,福建省廈門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開展守護藍天百日攻堅專項行動中,突擊檢查了位于廈門市海滄區的一家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執法人員通過福建省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管系統調閱該公司檢測資料發現,涉及閩DF**87、閩DH**59等5輛車OBD檢驗記錄表中車牌號不同,但車輛識別代碼、發動機控制單元CAL ID、CVN碼都是相同的。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這家檢測機構負責人解釋,數據是自動上傳的,不清楚怎么會出現數據相同的情況。執法人員初步判斷,這家檢測機構涉嫌違法。
圖為虛假報告證據。
基于以往執法檢查工作經驗判斷,這家檢測機構涉嫌在檢測過程中使用了作弊設備屏蔽車輛OBD故障碼。隨后執法人員兵分多路,迅速前往各條檢測線細致檢查。很快在這家機構1號重柴油檢測線發現了1個黑色且標識為“OBD II”的OBD故障屏蔽器。
經過執法人員耐心普法宣傳,現場檢測人員紅著臉告訴執法人員,這個黑色設備是OBD故障屏蔽器。在OBD檢測儀檢測時把它接入被檢測車輛,可以對OBD故障進行屏蔽,這樣就可以通過OBD檢測。
經現場調查取證認定,這家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因使用OBD故障碼屏蔽器對5臺機動車進行排放檢測,導致排氣不合格車輛通過了排放檢測,屬于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違法行為。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規、規章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試行)》相關規定,廈門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這家機構作出處罰決定,罰款11.8萬元,并沒收其違法所得計250元(車輛檢測收費50元/臺)。
截至今年9月底,包括上述檢測機構在內,廈門市共有5家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因存在未按規定技術規范進行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的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罰沒款合計53.275萬元。
近年來,廈門市生態環境局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機動車排放檢驗領域第三方機構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加強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監管方面出臺了《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與人員管理辦法》,明確了排氣檢測機構9條行為規范。對排氣檢測機構不遵守行為規范,但不屬于環境違法行為的事項進行記分管理,不斷整肅行業風氣。按照“治、打、斷、建”的工作思路,建立聯合監管、信息共享、聯席會商、守法激勵機制,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走深走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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