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實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全覆蓋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湖北省生態損害賠償及強化環評服務保障相關情況。截至目前,全省累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2743件,辦案數量位列全國第五位。案件涉及大氣、地表水、土壤與地下水等多個領域,賠償總金額達4.56億元,實現了全省17個市州及全部縣(市、區)啟動案件辦理全覆蓋。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一項重大改革任務。2018年,我國開始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目前,湖北已初步構建起“1+10+1”的改革制度體系,在推動地方立法、規范磋商規則、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據介紹,在相關市州辦理涉及非法采礦、非法采砂、毀林、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時,鼓勵其通過邀請自然資源、水利、農業農村、林業、漁業等領域的專業技術機構或專家參與出具意見,對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貨幣化評估。
為積極探索生態環境替代修復新模式,武漢江夏靈山生態環境修復示范基地、武漢長江·青山濕地生態環境公益修復基地等全省首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基地建成,為生態修復提供多元場景,能夠以認購碳中和林、修復濕地溝渠等形式履行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此外,湖北還開展了“認購碳匯”“以役代償”等生態環境替代修復嘗試,豐富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履行方式。
與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同,建設項目環評服務保障工作同樣是深化生態環境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全省生態環境部門積極對環評審批做“減法”,今年1至9月,湖北開展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三千多個,近九千個建設項目僅需完成登記表備案,意味著約四分之三的建設項目環評無需審批。
近年來,全省生態環境部門將建設項目環評服務保障工作重心放到全省高質量發展大局中系統謀劃和推進,在守護好綠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線的同時,全力服務湖北經濟發展綠色轉型。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版)》,對未納入名錄的,生態環境部門免予辦理環評手續;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僅需完成環評登記表備案。目前,全省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平均時間控制在法定時限的三分之一。
在審批做“減法”的同時,生態環境部門積極優化服務做“加法”。每年,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對接發改、經信、交通運輸、水利、商務等部門,建立完善各類重點項目環評工作臺賬并定期調度。今年1至9月,利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平臺對1000余個項目選址選線進行論證,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對10余個涉生態敏感區的項目提出選址選線優化建議。對國家和省重大項目,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實行專班輔導、專人負責、專業服務,今年已多次組織召開鐵路、高速公路、水利等領域重大項目專題調度推進會,推動環評難點堵點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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