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源頭化解畜禽養殖信訪問題?
【谷騰環保網訊】畜禽養殖行業是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筆者所在的縣級市養殖業較為發達,僅登記在冊的規模養殖場就達到400余家。隨著農村居民對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要求日益提升,近年來有關畜禽養殖的信訪數量一直居高不下,信訪內容主要涉及異味、噪聲、糞污外溢等。針對此類養殖主體,生態環境部門在信訪調處和環境執法時面臨著諸多現實問題,給日常監管帶來不小的挑戰。
一是環境違法成本低。在涉及糞污外溢的處罰案件中,根據自由裁量的規定,針對污染企業大多處以3000元—5000元的罰款,針對個體戶的罰款甚至僅有數百元,震懾力不足。
二是信訪重復率高,長效監管難。與城鎮不同,農村地區除了文化教育等場所周邊外,一般不設禁養區,因此存在養殖主體與居民區距離較近的問題。對于日常監管中遇到的一些大型養殖場,盡管在環評報告書中運用了科學預測模型,得出了比如10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但受到氣壓、風向等天氣因素影響,有時100米外仍能聞到異味且時有時無,增加了日常監管的困難。
三是糞污處置不當,造成“二次污染”。現在各地都建設了畜禽糞污處置中心,本意是將散落的糞污集中處置,使面源污染轉變為點源污染,以此來進行更有效的監管。但有的畜禽糞污處置中心能力不足,當糞污處理量過多,可能會在運輸、處置過程中出現外溢等情況。而且此類畜禽糞污處置中心一般由企業負責運營,除財政補貼外的經營收益并不可觀,容易出現管理松散、與政府推諉扯皮的現象,使得異味逸散的問題久攻不下。
對于這些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3方面入手提升畜禽養殖基層監管工作效果。
一是執法寬嚴相濟,抓牢監管不放松。一方面,對私自擴大養殖規模、蓄意引發環境污染、不按要求安裝使用污染防治措施等的養殖主體,嚴懲不貸,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另一方面,監管執法部門要主動服務養殖主體,幫助解決養殖過程中出現的環境污染問題,避免以罰代管。同時充分運用無人機等非現場監管手段,提升執法效率和精準度。
二是激發內在動力,提升養殖水平。對轄區內養殖主體建檔立冊,根據污染程度及引發的信訪頻次等實行分類分級監管,對遵紀守法的養殖戶減少執法頻次,集中精力攻堅污染嚴重的養殖戶。鼓勵規模以下養殖單位在能力范圍內配套建設除臭墻、生物菌種除臭等設施,進一步減少養殖舍內異味,建設蓄糞池、沼氣發電等設備,減少糞便異味,種植樹木樹林,隔離逸散異味。
三是強化部門聯動,多管齊下同發力。調動鎮村環保網格化力量,對發現問題第一時間現場處置、第一時間上報相關部門,確保信息通暢;各相關部門及屬地要及時做好與訴求人的溝通反饋,避免重復訪、越級訪。聯合農業主管部門,鼓勵養殖主體進行科學養殖、合規養殖,加強對畜禽糞便的綜合利用,加大對防疫、出售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力爭從源頭減污。借鑒污水處理站成熟管理模式,鼓勵企業主做好畜禽糞便集中收集處置工作,同時通過財稅手段倒逼企業負責人做好管理工作,抓實“最后一公里”。
作者單位:江蘇省南通市海安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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