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條例
【谷騰環保網訊】揚塵污染一直是制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的“老大難”問題。江蘇省徐州市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緊抓降低顆粒物濃度主線,厘清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職責權限,通過揚塵污染防治為“小切口”制定了《徐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日前,經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批準,將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明確部門職責,消除“監管真空”
在實際工作中,礦山開采、宕口修復造成的揚塵問題,是生態環境部門監管還是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監管,由于上位法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出現監管空白。此外,還有一些性質不同的建設用地監管主體也不明確。互相推諉扯皮不行,管理“留白”更不行,明確劃分各自職責顯得尤為重要。
為避免“多頭執法”和“監管真空”,《條例》分別為政府及相關部門建立了一套較為科學的管理體系。政府層面上,構建了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管理體制,統籌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同時,《條例》規定,開發區等各類園區的管理機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按照授權負責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的基層組織作用。部門層面上,構建揚塵污染防治的“1+N”監督管理模式,即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統一監督管理和各重點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相結合,逐項明確相關部門職責。
實行源頭分類,細化防治措施
揚塵污染源具有復雜性,各行業、各領域技術規范要求、施工工藝不同,無法達到統一防治要求。針對徐州市揚塵污染的特點,《條例》在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對建設工程施工、道路運輸、考古發掘等11類揚塵污染源源頭,逐條細化明確了防治措施,突出污染防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為解決長期困擾揚塵“反復治、治反復”的問題,徐州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揚塵污染源調查,確定并公布年度重點揚塵污染源,對于被列為重點揚塵污染源的單位進行重點監管、重點突破,以點帶面實現揚塵污染防治的科學管理與高效控制。目前,已接入項目403家,接入1870輛工程車管理數據。《條例》規定,符合條件的工地、場地安裝揚塵監測監控設備,與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聯網。同時,建立揚塵污染防治智慧監管信息共享系統,推行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措施,通過大數據手段助力揚塵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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