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創新實施損害賠償替代修復
【谷騰環保網訊】破壞生態環境,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但責任人是否可以“一賠了之”?近日,湖北省武漢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一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除了直接賠償外,補植復綠、以碳代償、勞務代償、提標改造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替代修復舉措等被廣泛應用。
在某石化銷售公司污染大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中,該石化銷售公司7家加油站超標排放廢氣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經鑒定評估損害賠償數額共計66108元。武漢市生態環境局通過與該公司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雙方對七家加油站的損害事實、責任認定等均無爭議,經磋商,該公司最終以環保設備升級方式開展替代性修復工作,環保設備升級投入總金額不少于66108元。
“此次生態環境損害替代性修復,不僅使企業履行了‘等量賠償’的義務,也進一步擴大了替代性修復措施的生態環境效益,使環境受益、企業受益、社會受益一舉三得。”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政策法規處負責人講,“讓生態環境‘破壞者’變成‘修復者’‘保護者’,既踐行了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原則,也起到了教育義務人、培養生態環境保護參與者、有效修復生態環境的良好效果。”
在某食品公司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中,執法人員在對該公司污水處理站污水排放口進行執法采樣監測時發現,該公司存在污水超標排放。現場調查期間未發現存在明顯的生態環境損害跡象,因此根據虛擬治理成本法確定環境損害數額為6683元。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按照“應賠盡賠”的原則,與該公司積極磋商,最終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約定賠償義務人通過勞務代償方式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損害較輕、未造成明顯的生態環境損害后果的案件,通過讓企業積極參加生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既能夠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能進一步帶動公眾提高環保意識,放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社會效應。”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東西湖區分局負責人講。
近年來,武漢市生態環境局通過積極主動磋商,加強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基地建設、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多元替代修復形式,已建成“武漢江夏靈山生態環境修復示范基地”“武漢長江·青山濕地生態環境公益修復基地”等全省首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基地,累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360余件,涉及金額5000余萬元,在湖北省率先實現填報率、啟動率、結案率三個100%,辦理案件連續4年入選湖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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