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處罰后一體辦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數居全省首位
【谷騰環保網訊】為節約生產成本,明知廢切削液是有害物質,仍指使員工偷排,累計傾倒或排放未經處理廢切削液共700千克。這是2024年6月浙江平湖辦理的全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磋商案件,企業承擔生態環境損害損失1.8138萬元、懲罰性賠償1.8138萬元、調查與鑒定評估費用1.3萬元,共計4.9276萬元。案發后,企業按要求自行清理受污染土壤0.703噸,并委托資質單位進行規范處置。
“在該案調查階段,我局加強與公安機關對接溝通,全面查清違法事實;在磋商階段,強化與檢察機關銜接,依法依規開展索賠,實現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環境行政執法、檢察公益訴訟的良好銜接,為及時開展損害評估、促成賠償磋商創造了有利條件,以案促治,推動金屬加工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平湖分局(以下簡稱“平湖分局”)執法隊副隊長徐晨曦介紹說。
為解決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線索發現難、證據收集不足、法律適用不當等問題,平湖分局創新案件辦理思路,探索實行“161”工作法,“1”是強化隊伍建設為統領,“6”是緊盯部門、監測、技術、區域、信訪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六環”聯動,最后對所辦案件進行復盤總結,有效提升辦案質效。
數據“注水”,干擾環保采樣,卻被智慧環保的監控“看”得一清二楚,日前,平湖某電鍍公司就上演了這樣一幕現實版的“掩耳盜鈴”。
平湖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平湖市某電鍍公司排放超標的廢水,利用做樣時間加自來水以保證在線數據不超標。平湖分局第一時間與公安進行會商,調取重點排污單位在線監控視頻相關材料進行線索研判。經前期充分排摸,2024年4月28日,平湖分局聯合市公安局開展執法行動。視頻組人員緊盯在線監控平臺,待該企業開始排放生產污水時,現場組直奔現場固定證據。經查,該公司污水站壓濾房西側靠墻位置設置有地下清水池,地下清水池-潛水泵-廢水排放管三通構成完整稀釋排放系統。該公司污水站運維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在污水排放期間通過設置暗管、閥門,切換清水污水排放,有意識地避開水質在線自動分析儀采樣時間點,使得水質在線自動分析儀始終對清水進行采樣,實施了干擾在線監控的違法行為。該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明知第三方公司長期實施上述行為,違反法律相關要求,卻因收受好處對此放任不管。
4月30日,平湖分局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同日,平湖市公安局啟動立案偵查。目前,該案已經生效判決,5人被判刑。
“在該案件辦理中,我局強化生態環境執法與司法聯動,第一時間啟動行刑銜接機制,兩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聯動,通過信息共享、定期聯絡、專案專班方式,推動案件移送、受理、偵辦等各環節的有效銜接,并借助科技智慧,提升辦案專業化水平。”徐晨曦介紹說
目前,平湖分局已利用污染源監控綜合平臺、無人機取證、走航監測數據等非現場執法手段,實現精準執法,近3年共查處違法行為13件。
與此同時,平湖分局還建立執法監測事前溝通、事中協同、事后會商機制,確保執法取證及時到位,監測報告形成過程合法有效。
2024年4月26日,平湖分局執法人員根據食品生產企業聯合檢查的相關要求對某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現場,該公司正在生產,生產廢水排往廢水收集池,但廢水處理設施加藥箱與氣浮機已完全干涸,無近期運行跡象。在企業廢水收集池旁,執法人員發現了潛水泵和一根含殘留水的超越管,收集池內廢水通過潛水泵和軟管繞過廢水處理設施直接連接至污水井。因潛水泵現場未運行,執法人員立即聯系監測人員對廢水收集池、軟管等處廢水進行采樣監測,有效固定重要證據,并現場查閱該公司視頻監控記錄。
經調查,該公司生產主管沈某于2024年4月11日設置潛水泵,并將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排至污水井。根據檢測結果顯示,軟管內殘留廢水的化學需氧量為4.31×103mg/L,pH為3.9,均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三級標準要求。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罰款人民幣12萬元,并將本案移交公安機關。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沈某行政拘留。
此外,平湖分局還通過加大有獎舉報宣傳力度、暢通有獎舉報渠道,拓寬重大案件線索來源。建立“一案一總結”模式,做到“辦理一個、總結一類、規范一片”,整理編制“類案辦理取證要點和注意事項”,組織開展專題研討、“我的案例我來講”、案例評析等活動,引導執法人員及時掌握執法監管的核心知識和內容,提升了執法人員分析處理疑難復雜案件的能力。
2022年以來,平湖分局作出50萬元以上處罰兩件,移交公安刑事案件8件、行政拘留9件;統籌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一體辦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60件,賠償金達442萬余元,案件辦結數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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