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新招管好中央生態環境資金
【谷騰環保網訊】云南省持續加強資金項目監管,通過建章立制、部門聯動、優化監督、獎懲并舉等措施,建立日常監管+常態化年度績效評價+“回頭看”+重點督導幫扶的工作機制,優化細化監督工作方式,以督促管、以督促改、以督提效,切實提升中央生態環境資金使用效能,確保每一筆資金精準投向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區域生態治理,為守護綠水青山注入強勁動力。
“拉網式”排查1822個環保項目
云南省瞄準生態環境資金管理的關鍵環節,找準管理制度的薄弱點,不斷健全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制度體系。
2022年,省財政廳根據財政部印發的資金管理辦法,制定印發云南省中央水、土壤、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和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隨后,省生態環境廳制定印發云南省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實施細則。2024年,學習其他省份先進經驗,修訂《云南省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明確“預算下達3個月必須開工”“績效未達標項目不予驗收”等要求。
目前,兩部門正聯合制定《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項目管理工作意見》,建立項目儲備、復核、獎懲和資金收回機制,從嚴規范項目從儲備、審查到驗收的全流程,確保資金效益最大化。
同時,多部門協作,進一步凝聚跨領域監管合力。2024年,云南省生態環境廳與省財政廳對2017年至2023年全省16個州(市)環保專項資金支持的1822個環保項目展開“拉網式”排查,涉及資金114.8億元。通過組建5個聯合督導組,深入163個項目現場,重點解決資金撥付滯后、前期論證不充分等“堵點”問題,使資金監督工作實實在在深入基層、深入項目現場,推動曲靖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項目9000萬元資金逐步到位。
據悉,此次行動是近十年來省生態環境廳和省財政廳首次聯合對全省環保資金項目進行系統性摸排和現場督導,為后續精準施策奠定基礎。
開展績效評價和問題整改“回頭看”
云南省堅持把資金項目監督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建立長效機制,將監督貫穿項目實施、資金使用全鏈條。同時,加大現場監督幫扶力度,依托所屬單位技術力量,結合日常調度情況聚焦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大項目、重點環節開展現場監督。對以往年度實施緩慢和問題整改遲緩的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回頭看”,全力推進生態環境領域項目監督工作。
2024年,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對130個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總金額18.13億元)開展績效評價,同時對往年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通過決策、過程、產出、效益四個維度評價體系,形成典型案例并反饋各州(市),確保監督不走過場。
獎優罰劣,資金分配與績效掛鉤
為壓實地方責任,云南省建立“獎優罰劣”機制。2024年底,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財政廳將16個州(市)2020年—2023年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績效評價、監督幫扶、督導等監管工作中發現的246個問題項目反饋各州(市)人民政府,提出整改要求,并抄送各州(市)黨委和紀委監委,同時,約談4個州(市)政府及生態環境和財政部門,進一步壓實問題整改責任。
下一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將聯合省財政廳按照“獎優罰劣”標準,對表現優異的地區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對整改不力的地區則逐年扣減甚至收回資金,確保每一分錢都產生最大的生態環境效益。
針對監管發現的問題,云南省建立按月調度、分類整改機制,由分管領導親自抓,對口業務處室點對點幫扶指導,進一步壓實屬地責任,確保整改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025年2月,全省召開整改視頻會議,明確要求各州(市)深入分析問題原因,對標分類,立行立改問題3個月內解決,階段性整改1年內完成。截至會議當日,省級反饋的246個問題項目中,已完成整改項目137個,正在整改項目104個。
今年,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還將聯合省財政廳開展“十四五”生態環境資金監督幫扶行動,通過績效評價、問題“回頭看”和強化通報約談,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推動問題動態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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