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寫自批,把“環評”當“錢評”!這名副局長被判10年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貴州省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刑事裁定書的宣判,曾擔任黔西南州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的劉路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私自接攬環評業務,自己寫的環評報告自己批復。”2024年12月,貴州省紀委監委發布短片,劉路出鏡懺悔。
根據貴州省紀委監委發布的短片,劉路出生于1973年9月,曾長期在環保系統工作。當上黔西南州原環境保護局環評科科長后,他仿佛嗅到了賺錢的“商機”,把“環評”看成了“錢評”,利用自身工作便利伙同情人、同學、朋友一起成立具有壟斷性的環評公司,從中獲利200余萬元。
“從我任第一個科級職務,(黔西南)州環境監理站副站長開始,我就把自己偏離正軌的‘小聰明’發揮得淋漓盡致,請客吃飯,拉關系,靠送小禮物增感情。”短片中,出鏡懺悔的劉路總結了一句話——“握千次手不如喝一杯酒”。
正是這樣的錯誤思想,讓劉路距離“觸紅線”“闖雷區”越來越近。“我開始做生意,伙同高中同學、曾經的同事一起私自接攬環評業務,自己寫的環評報告自己批復。愚昧無知,法盲意識逐漸吞噬著我,也使我一步步地走向了違紀違法的深淵。”劉路在短片中反省道。
擔任黔西南州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后,劉路更加肆無忌憚,長期癡迷于追求低級趣味,工作之外貪圖美色,沉迷打麻將至深夜,沉溺于推杯換盞稱兄道弟,最終坐到了“高墻內,鐵窗下”。
2023年9月,劉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2024年3月,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至2023年期間,被告人劉路利用擔任黔西南州原環境保護局生態保護環境影響評價科科長、黔西南州環境監察局副局長、局長及黔西南州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辦理環評資質、逃避環保處罰、承接環評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關個人和單位所送款物共計339萬余元。另查明,劉路將違法所得部分贓款184萬余元予以退繳。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39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結合被告人有坦白、積極退繳涉案部分違法所得等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5萬元;繼續向被告人劉路追繳違法所得及孳息163萬余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新聞鏈接:失守|自寫自批環評報告的副局長劉路:“握千次手不如喝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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