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平板玻璃、電動汽車等,生態環境部就5項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生態環境部組織發布《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平板玻璃(征求意見稿)》《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通用硅酸鹽水泥(征求意見稿)》《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光伏組件(征求意見稿)》《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輕型電動汽車(征求意見稿)》《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動力電池(征求意見稿)》等5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截至2025年4月30日。
《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平板玻璃(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平板玻璃產品碳足跡量化的適用范圍、術語定義、量化方法等,提供詳細的數據收集清單和碳足跡因子缺省值。適用于平板玻璃產品碳足跡量化,結果可用于績效評價、信息披露等,但不包括碳抵消。主要基于生命周期評價理論,覆蓋原材料與能源獲取、原片生產兩大階段,功能單位為1千克平板玻璃原片。
《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通用硅酸鹽水泥(征求意見稿)》明確通用硅酸鹽水泥產品碳足跡量化的方法和要求,包括量化目的和范圍及產品碳足跡報告等內容。特別規定了量化范圍,涵蓋原材料與能源獲取階段和生產階段,并詳細列出了數據收集、質量要求和分配原則。此外,標準還提供了碳足跡因子缺省值、溫室氣體全球變暖潛勢等關鍵參數,為行業提供了統一的計算依據。
《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光伏組件(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光伏組件碳足跡量化的適用范圍、影響評價、結果解釋及報告編制等核心內容。以“標稱功率為1kWp的地面用晶體硅光伏組件”為功能單位,系統邊界涵蓋原材料獲取、生產、分銷、使用及生命末期五個階段。此外,其要求企業優先采用實際生產統計記錄等初級數據,并提供了碳足跡因子缺省值及數據質量評價方法。
《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輕型電動汽車(征求意見稿)》是國內首個針對輕型電動汽車的碳足跡核算標準,適用于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電動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及不可外接充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提供部分生命周期和全生命周期兩種碳足跡量化方法,覆蓋原材料獲取、零部件生產、整車制造、分銷、使用及生命末期階段。其中,功能單位定義為“一輛輕型電動汽車生命周期內提供1公里的運輸服務”,生命周期行駛里程按20萬公里計算。
《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 動力電池(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動力電池碳足跡的量化范圍、方法和要求,覆蓋磷酸鐵鋰、鎳鈷錳酸鋰、鈉離子電池等多種類型,適用于電池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核算。值得注意的是,標準要求企業優先使用實際生產數據,同時允許在部分環節采用次級數據。此外,標準還強調了再生材料的使用對碳足跡的影響,鼓勵企業通過回收利用降低碳排放。比如,動力電池生命末期階段的材料回收可帶來環境效益,標準為此提供了明確的分配計算方法。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趙亞洲
電話:(010)65645623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編:100006
聯系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殷麗娜
電話:(010)84933922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外北苑大羊坊8號
郵編: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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