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因子水質標識指數法的應用及問題研究
水質環境質量評價是根據水體的用途及水的物理、化學及生物的性質,按照一定的水質標準和評價方法,將參數數據轉化為水質狀況信息,獲得水環境現狀及其水質分布狀況,對水域的水質或水體質量進行定性或定量的評定。通過建立數學模型, 對水質等級進行綜合評價。如何更合理地,更客觀地描述水質狀況, 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水環境研究領域的一個熱點和難點問題 [1]。為了對水環境質量作出綜合性評價,目前已提出了幾十種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但由于影響水環境質量的因素較多以及各評價方法自身的問題,并不是每種方法在水質評價中都能夠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因此,做好水環境質量評價工作,選取一種有效而又實用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水質評價中主要應用的方法有單因子法、主成分法和模糊數學法[2-4]。但這3種方法都存在不足之處。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單因子法只能表示出水質是否達到水環境功能區目標而不能確定水體屬于哪一類功能區,必需結合其他功能區標準進行計算才可以得出;主成分法不能評價出具體的水質類別,要與其他方法進行比較才可以得出,不適合短期評價(必須要有長系列資料);模糊數學法對所測水質具體偏向于哪類水的程度無法表示清楚,且當水質劣于V類水標準的功能區時無法給出更準確的評價結果。因此,筆者引入單因子水質標識指數法[5],對張家口地區河流進行水質評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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