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執法檢查報告出爐
更新時間:2008-10-07 11:02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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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西寧10月6日電記者韓萍近日,青海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執法檢查組組長劉春耀關于檢查《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引起了代表委員們的熱議。
青海湖作為我國最大的內陸咸水湖和世界著名的濕地自然保護區,對于調節氣候、維護生物多樣性以及抗拒西部沙漠化向東侵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也是青海省河湟谷地生態安全的天然屏障。
8月上旬,青海省人大組織執法檢查組對環湖地區《條例》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
檢查組認為,自2003年條例頒布實施以來,環湖各級政府和各族群眾在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在穩步推進。同時,也指出條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三:不利于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的問題仍然存在;水土流失、草原退化、湖岸沙化等自然破壞仍呈加劇趨勢;青海湖景區管理執法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
與會的代表委員們認為,條例是一部具有前瞻性、指導性的地方性法規,為加強青海湖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同時也有不足。
陳強委員認為要盡量減少“先破壞后治理”的急功近利做法,也要避免“恢復原狀”、“簡單保護”的無所作為的決策。張永琦委員建議加強青海湖流域周邊環境的治理。張建國委員則建議對條例進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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