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兩會”匯環保看點
梳理今年的“兩會”提案,環境保護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話題。
垃圾處理,無疑成為今年地方“兩會”環境保護提案的流行詞,加強監管和出臺地方性法規成為新的話題;與垃圾處理相關的聽證會,成為關注的焦點,不少人呼吁為聽證會立法;針對湖泊立法,代表、委員言辭懇切,憂心忡忡;而農村環保、城市新問題、地方法規,在眾多熱議話題中成為不可忽視的重點。
垃圾處理:
出臺地方法規強化監管,加強信息公開助推垃圾焚燒
近幾年,垃圾處理成為一個不招人待見卻有眾多人關注的話題。在今年的各地“兩會”上,垃圾處理問題引起了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熱議。
怎樣才能妥善處置好每天產生的大量垃圾,又能確保垃圾填埋場周邊環境不受困擾?這成了北京市人大代表王維平的一塊“心病”。王維平曾到多個國家考察,他認為,北京市垃圾處理的設備很先進,操作運行不規范是導致垃圾處理單位出現超標污染的主要原因,必須加強垃圾處理運行工作的監管力度,才能除去眼下的病根兒。
廣東省人大代表端木達的想法和王維平不謀而合。他認為,垃圾處理主要是管理問題。如垃圾填埋設計能力和實際吸納量不一致導致垃圾露天堆積、垃圾在壓縮和運輸過程中不封閉導致污水外流等。
“我國目前沒有頒布過任何一部關于垃圾焚燒的操作運行規范,針對垃圾處理單位的監督處罰機制至今也沒有建立。”王維平建議北京市率先出臺相應的地方性法規,“有法可依才能確保今后監管到位。”
針對垃圾焚燒廠建設難過公眾關的現象,北京市政協委員、民建北京市委常務副主任任學良表示,北京垃圾管理機構對垃圾處理中的信息公開不到位,使公眾對垃圾處理的“公益企業”不信任,導致一些擴建項目無法正常運行。
無獨有偶,在廣東省“兩會”上,許多代表也對垃圾焚燒提出反思意見:之所以引起民怨,問題不在垃圾焚燒技術,而是有關部門的處理方式和垃圾焚燒配套處理方式存在問題。
廣東省人大代表、廣州市黃埔區城建黨工委書記吳穗生建議,政府應提前公布環保設施的建設規劃等有關情況,讓群眾及早心中有數,給公眾選擇居住環境的機會。只要相關部門更新觀念,改進工作處理方式和垃圾處理質量,民眾最終會接受垃圾焚燒的。
北京市政協委員李少華建議,政府可以組成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有識之士成立垃圾產業綜合發展委員會,促進垃圾產業發展,監督垃圾焚燒效果。
提及垃圾處理,就不能不關注垃圾分類。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提出,垃圾分類一定要由政府主導和推動,政府應盡快制定出具體標準,“如果垃圾分類處理得好,要燒的大概只有30%。”他認為,推行垃圾分類不能只靠個人的自覺,建議實行垃圾實名制,并建立嚴格的獎懲制度。
聽證會:
盡快為聽證會立法,給民意找個法律依靠
在聽證會日漸走入百姓生活的同時,如何規范聽證會成為地方“兩會”熱議的話題。
廣東省政協委員劉濤提出,政府對重大信息公開的制度還存在不規范之處,現有規章自由裁量余地大、政府信息公開“不對等”、法律責任缺位等。他建議,廣東省應盡快出臺一部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完善對公眾利益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但又必須建設的項目決策程序,引導公眾有序參與、充分發揮專家參與決策的作用。
廣東省政協委員、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胡克寒則對參與聽證會的代表如何產生提出了建議。他也呼吁廣東省為聽證會立法,建議由人大作為第三方來組織聽證會,防止利益集團操縱聽證會。
廣東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認為,廣東省可先作嘗試,創建一種公眾與政府的互動和諧態勢,為全國程序法的制定積累經驗。在提案中,朱列玉特別提到要增加“法律后果”的規定,聽證代表的名單、聯系方式要公開,可采用聽證主持人與專家組相結合的聽證主持制度。
鄭州市政協委員張偉光提交的《關于聽證會的質疑和建議》提案認為,聽證會開始前不僅應當公開代表的名單和身份,還要公開聽證內容及成本材料等信息,并提出聽證會全過程應采用網絡視頻向全社會公開的建議。
湖泊立法:
立法應破除部門利益障礙,可推行“第三方立法”
在湖北省“兩會”上,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呼吁湖北省湖泊管理條例應盡快出臺。
“湖北是優于水而憂于水。”最令湖北省人大代表王樹義憂心的是湖泊保護立法的滯后。他建議,加快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制定進程。
民進湖北省委向大會提交一份集體提案,提出了湖泊立法屢提未立的癥結所在。提案稱,目前湖泊管理是“分級、分部門、分地區三結合”,一個湖泊往往有10多個職能部門參與管理,導致湖泊在開發和管理上出現混亂。
王樹義的觀點與民進湖北省委不謀而合。他認為,起草步伐緩慢的癥結是“部門立法的局限”。為破除部門利益的障礙,王樹義建議推行“第三方立法”,即由法學等社會各領域專家來起草法規,再由各部門完善,“這將保證法規不傾向于哪個部門的利益。”
民進湖北省委的集體提案也認為,應加快立法進程,優化湖泊管理機構設置,讓其具有統一的綜合管理能力,協調各部門和各區際關系;建立綜合協調機制,最好由省政府或地方政府直接協調解決全局性重大問題。
據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規工作室主任張紹明介紹,在湖北省人大今年的立法計劃中,湖泊立法已列入年度立法的預備項目。
在江西省“兩會”上,人大代表劉錫秋也在呼吁通過立法保護鄱陽湖,“通過法律、法規來規范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的設立、規劃、開發、保護,刻不容緩!”
劉錫秋介紹說,江西省政府常務會議已經通過了《江西省五河源頭和鄱陽湖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草案)》,并將在今年內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這部開全國之先河的地方性法規需周密調研,充分討論,盡快出臺。”劉錫秋說。
農村環保:
完善地方性法規,賦予農民環境自治管理權
針對農村環境治理的問題,在地方“兩會”上也有不少聲音。
“讓農民喝上‘放心水’,不僅需要加大農村人畜飲用水工程的建設力度,同時也需要建立相應的保護性地方法規和水質常規監測等長期安全保障體系。”貴州省政協委員梁寧在貴州省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說。
梁寧認為,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取水水源缺少保護性地方法規是問題的關鍵。經過調查,他發現,在貴州現已建成的各農村飲用水安全供水水廠的取水水源中,沒有一處對取水水源制定水源保護條例或水源保護區條例。
而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普遍缺少水質常規監測設施、工程運行費偏高、水質監測及項目配套缺乏資金等也是梁寧擔憂的問題。
在廣東省“兩會”中,政協委員廖建航的提案《關于賦予村民自治組織環境管理權利的建議》引起了關注。
提案建議,賦予農民自治組織管理農村環境的權利,并授予其制定環境管理村規民約、監督有關主體遵守國家環境法律法規的權利,包括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制定權、環境影響評價參與和環境監督權、環境教育權、污染排放權、仲裁和訴訟權,讓村民保護農村環境的行為受到法律的保護。
城市新問題:電子垃圾和餐廚垃圾備受關注,生產者責任延伸可考慮兩種方式
在我國城市化進程和家電更新換代背景下,城市污染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如電子垃圾、餐廚垃圾、洗車污泥等問題,引起了不少政協委員的關注。
北京市政協委員曲鳳宏的課題組在《關于完善北京市電子廢棄物管理的對策建議》中建議,應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加強實施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將生產者的責任延伸到其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特別是產品消費后產生的電子廢棄物的回收處理和再生利用階段;建立電子廢棄物的回收利用體系;加快研究制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稅收優惠政策;構建電子廢棄物回收利用的產業鏈等。
北京市政協委員張新民等建議,讓生產者承擔其產品的全部或部分回收處理成本。具體的支付辦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價格附加模式”,即在產品出售時,在原來的價格中增加產品廢棄后回收處理的費用;另一種是“廢棄時付費模式”,即在返還用過的電子產品時支付回收處理的費用。
貴州省政協委員姜剛杰則對餐廚垃圾的規范提出了建議。他認為,餐廚垃圾應由政府引導、統一管理、集中收運、定點處置,制定相應政策、法規進行處理已是當務之急。
北京市政協委員、愛義行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邢愛義的提案是有關洗車后污水污泥的處理。邢愛義表示,目前的洗車業正處在一種無序發展的狀態,應該參考國外汽車服務業,設立較高的污水排放和污泥處理等行業準入標準。
地方立法:
完善法規規章體系,推進“異地”生態補償機制
在浙江省“兩會”上,浙江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提交了名為《關于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建議》的提案。經過對全省36個縣、市的調研,他們提出,一些地方環境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存在以行政干預辦法代替經濟和法律手段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等問題。
“在國家環境法律法規的框架下,應將立足省情與借鑒其他省份經驗相結合,制定新法和修訂現有法規相結合,完善浙江省的地方法規規章體系。”有委員說。
提案呼吁,盡早在浙江省開展真正意義的綠色GDP核算,將其納入生態省建設的干部政績考核體系中,并逐步實現差別化考核機制,對不同區域實行差別化管理的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
創新環境經濟政策也成為提案的一個關注點。提案建議,建立“異地”生態補償機制,如加大省級公共財政生態補償力度,建立水庫水源地保護生態補償機制;加快推進省級層面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完善綠色信貸政策,健全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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