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制定“十二五”環保規劃的思考與建議
在“十二五”期間更加深入地推進環保工作,促進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加快推進歷史性轉變,需要有識之士深入研究、積極建言。本文對我國建國 60多年來的環境保護發展歷程進行了回顧,對目前的環境現狀進行了分析,對正在全面建設的小康社會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環境目標和要求等做了研究,為已經開局的“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和即將召開的第七次全國環保大會提供了有益參考。本版今日特予刊登,以饗讀者。
“十二五”是承前啟后、開創發展,從根本上轉變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改變中國環境現狀的關鍵5年;是徹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發展模式的關鍵5年;是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實現跨越發展的關鍵5年;是追趕世界先進發達國家環境水平,實現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突飛猛進、創新發展的關鍵5 年。要突破發展、創新發展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按照中央提出的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目標和要求,對“十二五”環保規劃的指導方針深入研究。
筆者認為,對“十二五”環保規劃的指導方針深入研究,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是完全符合中國生態環境國情和人民群眾意愿的。只有深入研究和科學設定“十二五”環保規劃指導方針,才能在充分肯定“十一五”環保規劃的成功經驗與做法的基礎上,更加準確地把握環保部門的工作定位,把握和實現環境保護的發展方針,完成目標任務,以環境污染治理為主戰場和主要抓手,從國家戰略層面和現實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入手,著力解決發展中的環境污染問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惠及民生,真正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為中華民族和世界做出貢獻。
首先,要對環境污染防治中防與治的關系深入研究。在傳統的習慣與做法中統稱這二者為環境污染防治。筆者建議,在“十二五”環保規劃中要進一步厘清環境污染防與治的關系,統籌考慮治理污染和預防污染,統籌考慮生態恢復和生態保護,通過污染治理,進一步有力推動污染預防。治理環境污染是當務之急,是我們環保部門的主要工作任務和目標。一定要堅持治字當頭、治字領先,辯證地擺正治與防的定位和關系。堅持以治理環境污染為主線,以治理突出環境問題為主要抓手,全面推進環境保護工作。這就如同在社會主義建設中,把又快又好發展調整為又好又快發展一樣,一定要堅持好字當頭的發展方針和原則。
第二,立足于治,才能徹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模式,實現跨越式發展。筆者在環保部門工作了14個年頭,始終在如何徹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模式方面感到困惑,總覺得發展是硬道理,要改善人民生活,不發展是沒有出路的。在發展中企業上項目又沒有錢治理污染,只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可是現在我們已經實施了11個5年規劃,經濟發展已達到一定水準,企業已積累了大量資本,不再是原始資本積累階段了。因此,不能再等待、再猶豫、再彷徨、再左顧右盼了,到了該下決心的時候了。
第三,經濟的快速發展已是必然趨勢,如果我們不在發展的同時同步進行污染治理,環境污染將越來越嚴重,再加上過去多年積累下來的污染問題,將更加積重難返。因此,要立足于治、立足于新老污染源一起治,把治理環境、治理污染擺在首位,要打主動仗、打進攻仗,堅決把嚴重的環境污染、把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各類環境問題治理到位,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在治理的同時還要著眼于防,不能只治不防。要防止污染卷土重來,防止偷排、漏排、暗排;要加強對違法違規排放污染的處罰、制裁和打擊;要從源頭上抓起,嚴格禁止污染企業上市開工,嚴把環境影響評價關,嚴格實行“三同時”制度;要加強監測和在線監測,建立嚴格的管理機制;要實行企業環境污染信息公開制度,建立群眾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加大環境執法檢查力度,對環境目標責任制的實施和落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環境違法行為實行嚴厲處罰和打擊,扭轉“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不正之風;要加強環境公益訴訟,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和國家的環境權益。
第四,要實行防治結合,以治促防。治和防是辨證統一的有機整體,缺一不可。治和防的關系就好比一個人的健康一樣。一個人在沒有得病前,要立足于防,當一個人得重病之后,就要立足于治,除掉病根。如果得了重病只防不治就可能使病情越來越嚴重,病情加重導致走向死亡。治理環境污染和人治病一樣。目前我國的環境形勢從總體上看依然嚴峻,所以要立足于治,先治重病,同時防治結合,以治促防。只有找到病因、病灶,把病治好才能知道從何處防、如何去防,達到以治促防的目的和效果。
第五,綜合治理是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針。生態環境涉及廣泛,單靠某一個部門、某一行業、單一手段,難以把環境治好、管好、保護好。因此,在環境保護的指導方針上必須堅決實行綜合治理的思路和指導原則。采取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各盡其職、各盡其責的綜合管理方法。同時要實行行政、經濟、技術、法律等綜合手段治理,方能奏效。
因此,筆者建議,“十二五”環保規劃的指導方針應立足:立足于治,著眼于防,防治結合,以治促防,綜合治理的原則。下面本文將從6方面論述原因。
“十一五”環保規劃實施的成功經驗證明,只有立足于治,才能實現環境質量有效改善
“十一五”是中國環保事業大有作為的5年,是環保事業在國內外復雜的經濟形勢和環境挑戰下,取得重大發展的5年。筆者認為,主要有6個方面的成功做法。
(一)把污染減排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放在首要位置抓住不放,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治理措施,確保了“十一五”環保規劃主要目標任務完成。在“十一五”期間經濟增速和能源消耗總量均超過規劃預期的情況下,二氧化硫減排目標提前一年實現,化學需氧量減排目標得以如期實現。在雙雙完成減排任務的同時,據環境保護部近日公布的2010年全國環境質量狀況報告,2010年,全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中劣Ⅴ類水質斷面的比例比2005年減少 6.6個百分點,七大水系Ⅰ~Ⅲ類水質斷面的比例較2005年提高了18.6個百分點,95.6%的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超過292天,比2005年提高了27.1個百分點。這些環境質量的提高和改善都是立足于治,著眼于防,防治結合的體現。
(二)狠抓三大減排措施,即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取得了治污減排任務完成的良好效果。“十一五”期間治污減排的重大突破就是強化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措施,嚴格考核問責,認真落實減排責任目標。
結構減排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目標和任務。長期以來,在歷史階段和片面發展觀以及錯誤政績觀的影響下,我國的經濟增長建立在高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益的粗放經濟增長模式基礎上,“兩高一資”行業和企業比比皆是。“十一五”期間,各地按照國家制定的約束性指標以及確定的減排責任指標,大力淘汰達不到國家規定和要求的落后產能與企業,有效改善了環境質量,同時節約了能源,減少了污染物排放,促進了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是一舉多得的好措施。
主要污染物的工程減排,主要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工業水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水污染物減排工程;包括電力行業煙氣脫硫脫硝、鋼鐵行業燒結煙氣脫硫、其他非電重點行業脫硫、水力行業和工業鍋爐脫硝等大氣污染減排工程。此外,還有改善民生環境保障工程、農村環保惠民工程、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核與輻射安全保障工程等。這些工程的建設有力促進了水環境、大氣環境、農村環境改善,確保了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管理減排,主要是加強環境執法監督、執法檢查,加強環境質量監督與監測,提高企業的實際治理污染能力和效果;對不按規定和標準治污減排的實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實行嚴厲處罰。2006年以來,我國針對推動污染治理和環境應急處理等問題,實行環境常規執法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相結合,應急環境處理和環境服務相結合,加強執法檢查和執法服務,嚴厲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維護了群眾的環境權益,一些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同時還加強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有效防范了次生環境災害。在環境執法過程中還針對企業節能減排、污染防治等方面提供環境信息、環境科技、環境政策、環境信貸等服務,促進企業加快污染治理和保護環境。
(三)采取治污減排倒逼機制,限期治理,強行淘汰企業落后產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轉變發展方式。減排倒逼機制是推動企業治理污染的積極有效措施。“十一五”期間從實踐總結出“五種倒逼機制”,即項目倒逼、審批倒逼、監管倒逼、責任倒逼和信貸倒逼。
項目倒逼,就是把污染減排落實到具體減排項目上,實行跟蹤、督辦、限期治理,實現減排目標。這種做法就是立足于治,把企業的污染治理放在第一位。
審批倒逼,就是嚴格控制新建項目同步落實總量減排指標,凡是總量減排指標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新上項目一律限批和不批,直到總量減排指標達到規定要求,才能審批新項目,嚴格保證新上項目不產生增量,不留減排欠賬。“十一五”期間嚴格執行區域限批、流域限批和項目限批等政策,既不讓新污染項目產生又有力推動了有歷史欠賬的污染項目的治理。
監管倒逼,就是在項目減排、結構減排和工程減排等方面實行嚴格的執法監管和監測工作,按照規定的減排目標、時限、標準和要求實行倒逼減排、現場監管,對于在規定時間內達不到要求的實行關停并轉。
責任倒逼,就是確定污染減排的目標管理責任,并實行層層分解,把上級政府確定的目標逐項落實到基層政府“一把手”,落實到每個減排企業。通過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限期整改、掛牌督辦、當面約談等措施,推動目標責任落實到位。對于責任目標不落實的單位要追究其行政紀律責任,對其實行“一票否決”,對企業目標責任不落實的實行嚴厲懲罰。
信貸倒逼,就是嚴格執行《關于落實環保政策和污染減排措施防范信貸風險的實施辦法》,對企業和建設項目實施綠色信貸。對于積極減排的企業和相關項目建設要實施積極的信貸政策,支持發展;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要求及在污染減排上不作為的企業和建設項目要限其信貸,斷其資金鏈,逼迫其治理污染或轉型升級。
(四)嚴格環境準入和限批制度,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和總量減排。治理污染要實行宏觀控制和微觀減排相結合。在宏觀控制上,要按照一個地區、一個城市的環境容量大小確定環境承載力總量,在總量指導和控制下合理布局,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在發展中推進環境保護不斷提升。首先是不斷提升環境標準,把環境標準作為企業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優化升級、淘汰落后產能、實現達標排放以及企業準入的門檻;把嚴格執行標準,按標準規范和引領企業發展作為重要抓手。同時,提高企業科學技術水平,不斷對企業實行技術改造,推動新型環保產業發展,出臺相應政策法規,推動我國的環境保護實現跨越式發展。其次是嚴格執行限批政策規定,采取“區域限批、行業限批”等嚴厲措施,有效遏制污染項目。
(五)把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作為重中之重,不斷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環境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環境保護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十一五”期間堅持以人為本、民生為先的5種污染治理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
治水。要保障飲水安全,保證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全國縣級以上城市和鄉鎮開展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組織評估環保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狀況,督促其達到環境要求。編制發布了《全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2008~2020年)》,提出到2015年,水質達標的飲用水水源地比例不低于90%,到2020年達到并穩定在95%以上。
治氣。“十一五”期間,重點治理了大氣中的顆粒污染物和氣態污染物。通過對企業、汽車、居民生活污染的治理,大大減少了大氣中的粉塵、總懸浮顆粒物以及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氧化合物等。尤其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總量獲得了前所未有的下降,有效改善了空氣質量,大大提高了二級空氣質量天數的比例。
治土。工業、農業和畜牧業發展,對土壤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污染帶來了一系列環境問題,既有生態環境污染又有農作物及食品安全問題,一些重金屬污染可能引發各種疾病,危害人體健康。因此治理和修復土壤的重要性與迫切性不亞于治水、治氣。“十一五”提高了對治理和修復土壤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并采取了積極措施。首先是加大以重金屬、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與冶煉業,鉛蓄電池制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等五大行業為重點的治理和防控力度,積極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實行關停并轉,嚴格禁止新建、擴建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有效控制并削減了重點防控區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其次,推進重點地區污染場地和土壤修復。建立城區污染場地優先修復清單,制訂修復計劃,形成城區污染場地修復機制。以大中城市周邊重污染工礦企業、集中治污設施周邊、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廢棄物堆存場地等典型污染場地和典型污水灌區農田為重點,開展場地土壤修復和環境風險控制試點工作。對責任主體滅失等歷史遺留場地的土壤污染問題,要求各地政府加大投入和治理修復力度。對土壤污染嚴重,不適宜種植、養殖的土地,要依法調整土地用途,保證農產品安全;對土壤污染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區域,要實施居民搬遷,并防止污染擴散。
治噪聲。隨著工業、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的發展,各種噪聲擾民的現象越來越突出,影響生活質量提高。“十一五”加強了以大中城市為重點的環境噪聲監測體系建設,建立了環境噪聲源數據庫,繪制了大中城市、重點區域的噪聲地圖,加強了對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噪聲的監管、監測,大力建設寧靜社區、寧靜城市。
治“廢”。治“廢”包括治理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等。由于工業發展和人口不斷增加,我國每年產生大量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十一五”提高了對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治理的認識并轉變了觀念,過去認為是廢物的現在不少都變成了“寶貝”,變成了可以利用的生產資源和新型原材料。國家出臺了《循環經濟法》,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實行循環閉合式發展,即資源—產品—廢物—資源—產品的發展模式,變粗放生產、線性發展為循環發展、可持續發展。提高了生活垃圾處理水平,不斷加強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配套完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設施,預計到2015年所有縣城將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處理率不低于80%。加大對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處理的力度,全面落實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的有關制度,促進危險廢物生產單位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從源頭上防止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加強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理專業化發展,控制危險廢物填埋量。推進鉻渣無害化利用處置,加強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及無害化處置,實施二噁英污染治理和防控措施。加大有毒有害化學品管理力度,實行嚴格登記和使用許可證制度,完善其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的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
(六)開展全國污染源普查,全面摸清污染源的真實情況,對于如何有針對性地實行污染治防做到了心中有數。這次污染普查歷經近3年時間,做了大量扎實、細致的基礎性工作。查實了全國主要污染源和排放總量,摸清了污染源的流域、區域和行業特征以及治理情況,掌握了農業源和污染物排放情況,了解并掌握了環境保護基礎工作情況,建立了污染源信息庫。這次普查起到了“環境雷達”的效應,為各地環境治理瞄準了目標,掃清了道路。這次普查為國家做出治理污染、保護環境的重大決策提供了依據,為“十二五”環保規劃的制訂打下了堅實基礎;為環保部門全面準確認識我國環境污染的現狀和環境形勢的嚴峻性,強化治理污染的主動性、方向性、目標性、責任性,克服盲目性、被動性打下了堅實基礎;對今后的環境保護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除了上述6方面外,還有增加環境投入、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環保隊伍自身能力建設等方面的經驗與做法。除了在全國宏觀方面的經驗做法外,還有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以及各省市區在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方面的成功經驗與做法。這些經驗與做法都是十分寶貴的,應在“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中充分發揚光大。
從我國經濟發展的形勢來看,只有立足于治,實行經濟與環境的同步與并重發展,才能徹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
發展是硬道理。中國正在進行現代化建設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目前,我國的GDP總量位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GDP依然偏低。我國還有一些地區和一定數量的人群尚處于剛剛脫貧狀態。所以,發展經濟是大局,是不可怠慢的大事。“十二五”如何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是十分重要的。筆者認為,在 20世紀以前,我國要解決溫飽問題,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來了一些經濟發展,解決了人民群眾的溫飽問題;到了21世紀我國的經濟發展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一些企業完成了原始資本積累,國家也有了很強的經濟實力,人民群眾也有了一定積蓄,企業在治理污染和保護生態環境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已經有能力和實力徹底治理污染了。在這種形勢下,如何選擇一條正確的發展之路,如何準確而科學地把握“十二五”環境保護的方針和原則是極其關鍵的。
筆者認為,“十二五”環境保護若不立足于治、著眼于防,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由于經濟快速發展,環境壓力不斷加大,再加上歷史欠賬,新老污染疊加,我國的環境形勢將會更加嚴峻、積重難返,今后再治理環境污染就要付出幾倍甚至是幾十倍的經濟和社會代價,這種代價反過來又會吞噬經濟發展的成果,那么我國就很難擺脫以前一些發達國家走過的老路。因此“十二五”必須下定決心進一步立足于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在還清舊賬的同時不欠新賬,才能實現環境與經濟雙贏,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
從嚴峻的環境形勢來看,只有立足于治,才能有效改善環境質量,滿足人民群眾的愿望
“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由于我國環境污染欠賬太多,總體環境形勢依然嚴峻,依然存在著不可忽視的環境問題。
積極治理,防止土地繼續荒漠化。國家林業局2011年1月4日公布的第四次全國荒漠化和沙化監測結果顯示,截至2009年底,全國荒漠化土地面積262.37萬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積173.11萬平方公里,分別占國土總面積的27.33%和18.03%。數億人口的耕地和家園正在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脅。土地環境的惡化將嚴重影響農業發展和農民收入提高。只有立足于積極治理,才能有效遏制土地荒漠化。
立足治水,有效改善水環境、水生態。我國不少地方的廢水排放大大超過了本地的環境容量,再加上污水處理率偏低和一些企業偷排,對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了嚴重污染,水資源匱乏和水污染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一些河流的開發利用率超過50%,有的甚至高達90%,嚴重擠占生態用水。此外,還有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污染等問題,都亟待治理。要保證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只有立足于治水,大力治理廢水,才能有效改善水環境、水生態,保證食品安全。
大氣環境治理不能松懈,仍需一鼓作氣。近幾年我國在大氣治理方面有了較大進展,一些城市的空氣質量有所改善,但仍有不少城市改善不顯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粉塵等污染排放還比較突出,嚴重影響環境和人民健康。一些研究報告表明,我國部分主要城市大氣污染程度仍然超過國際標準。
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必須進一步加大,選擇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力求突破。上世紀70年代改革開放促進了我國工業大發展,全民辦企業,經濟發展呈現一片大干快上的新局面。“十五小”遍地開花,雖促進了各地經濟發展,但造成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也十分嚴重。“十五小”被整治后,一些新的土、小企業又蓬勃興起,它們留下的重金屬污染至今猶存,后患無窮;小煤礦、小錳礦、有色金屬礦等比比皆是,掠奪式、破壞性的開采,破壞了生態環境,造成了地下水污染,留下了各種重金屬污染;粗放式的就地冶煉尤其是金銀等金屬的提煉造成當地環境污染十分嚴重;一些企業排放的污染物不僅造成地下水污染,還造成了土壤和農田的嚴重污染。諸如此類的污染有的正在治理,但仍有不少還急需治理,有些地區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生物多樣性破壞及物種數量銳減突出,還有噪聲擾民、危險固體廢物污染等諸多環境問題,其嚴峻程度也是不能低估的。
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來看,只有立足于治,才能實現小康社會的環境目標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我國發展的戰略目標,除了實現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目標外,還有環境目標。環境目標就是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保證良好的環境質量。這些目標既是高標準的,也是現實的,更是必須的。距實現小康社會的目標還有10年,即“十二五”、“十三五”。雖然時間還長,但是我們現在的環境質量水平與環境目標的要求差距很大,任務十分艱巨,絕不能掉以輕心。“十二五”期間,必須立足于治,完成階段性目標任務,到“十三五”才能實現小康社會的環境目標。否則,環境目標不能實現就會拖小康社會目標實現的后腿。筆者認為,實現小康社會的環境目標既是對國家、對人民負責,也是對自己、對子孫后代負責。要從環境現實出發,切實制訂立足于治的階段目標和總體目標,下定決心、排除萬難、奮斗拼搏,實現環境目標,不能愧對國家與人民。
從應對氣候變化的現實和國家減排目標的要求來看,只有立足于治,才能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
2009年11月,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會議決定,到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 40%~45%。這一行動目標是不附加任何條件的,既是中國政府為減緩全球氣候變化做出的重大貢獻,也是中國積極走向綠色發展、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盡管面臨巨大壓力和特殊困難,中國政府仍將下最大決心、盡最大努力,實現已提出的各項行動目標。我國面臨著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應對氣候變化、保護環境的多重挑戰,在“十二五”甚至“十三五”期間,只有立足于治理污染,減少能源資源消耗,控制溫室氣候排放,才能促使中國切實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發展經濟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共贏。中國絕不能重復發達國家以往的發展道路,也不會靠無約束地排放溫室氣體發展經濟,積極有效地治理環境污染才是唯一的正確出路。
回顧和學習歷屆環保大會的方針政策,建議立足于治,防治結合
深入開展“十二五”時期的環境保護工作,必須加快推進歷史性轉變。回顧和學習歷屆全國環保大會的情況和方針政策,筆者認為,“立足于治、著眼于防、防治結合、以治促防、綜合治理”的建議,是符合時代發展的要求的。
1973年8月,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召開,揭開了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序幕。會議通過了《關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確定了“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保護工作方針。
1983年12月31日,國務院召開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將環境保護確定為基本國策。制定了經濟建設、城市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方針,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和“強化環境管理”三大政策。
1989年5月,國務院召開第三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提出加強制度建設,深化環境監管,向環境污染宣戰,促進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
1996年7月,國務院召開第四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提出保護環境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關鍵,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
2002年1月8日,國務院召開第五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提出環境保護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這項工作。
2006年4月17日~18日,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保護環境關系到我國現代化建設的全局和長遠發展,是造福當代、惠及子孫的事業。我們要充分認識我國環境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充分認識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保護環境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以對國家、對民族、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出了“三個轉變”的方針:一是從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轉變為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并重,在保護環境中求發展;二是從環境保護滯后于經濟發展轉變為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賬、多還舊賬,改變先污染后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三是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自覺遵循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水平。“三個轉變”的重要內涵之一就是要立足于治,積極地治、主動地治、新老污染源一起治。
筆者通過重新學習歷屆環保大會的方針深深認識到: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把環境保護列為基本國策,納入可持續發展戰略。從第三次環保大會提出向環境污染宣戰,到第六次環保大會溫家寶總理提出“三個轉變”,都充分說明:保護環境與發展經濟同等重要,經濟發展必須立足于治理污染,向污染宣戰,保護環境要優化和促進經濟發展,做到保護環境與經濟發展相協調、相融合,實現雙贏。因此,筆者建議即將召開的第七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研究制訂科學而又符合環境與經濟發展現狀的方針,推動中國環境保護工作實現跨越式發展,推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傳統發展模式,開創環境保護工作新局面,為中國和世界做出新貢獻。(作者系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委員、中華環保聯合會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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