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0萬空氣質量罰金“反哺”大氣治理
更新時間:2013-12-10 09:21
來源:遼寧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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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從遼寧省環保廳了解到,截至10月末,全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罰繳資金總計5420萬元,其中沈陽3460萬元、大連160萬元、鞍山780萬元、撫順160萬元、本溪20萬元、營口40萬元、遼陽500萬元、葫蘆島300萬元。罰繳資金將全部用于藍天工程治理大氣環境。
供暖開始至今,我省有效應對霧霾等重污染天氣,全省沒有出現長時間(連續三天以上)、三個以上城市AQI(空氣質量指數)超200的空氣污染事件。10月下旬,東北地區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沈陽AQI最高為278,超過200僅39個小時,未造成嚴重影響。前10個月,全省14個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為盤錦、丹東、鐵嶺、營口、錦州、本溪、大連、朝陽、阜新、遼陽、撫順、鞍山、葫蘆島和沈陽。
進入11月份,我省已具備新標準監測能力的沈陽、大連、丹東、營口、盤錦和葫蘆島,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74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和61微克/立方米。達標天數比例分別為56.7%、70%、80%、80%、66.7%和60%,平均達標率為68.9%。其中全省空氣質量最差的沈陽,高于全國74個重點城市達標天數比例6個百分點,六城市平均達標率高于沈陽18.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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