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民不舉,官就不究?
濟南歷城區鮑山街道梁王村村民反映,村里的石河河道好幾個管道在排污水,大家伙苦不堪言。村民說,污水是附近的工廠排出來的,這種情況存在好多年了,“下雨陰天的時候呼呼地排(污水),挺味挺味的,熏的人(難受),我們這里羊成活率都不高,現在喝這個(污水),污染這么厲害。”村民希望當地環保部門真正負起責任。但當記者撥通濟南歷城區環保局的舉報電話時,卻從歷城區環保局工作人員那里得到這樣的答復——“有舉報我們才去查啊,你像歷城區這么大,我們每天到處去跑不是這樣子的,它那邊排污我們不知道,我們不可能每天開著車到處去查,因為我們案件都忙不過來。我只是接舉報電話的,不是我去處理這個事情。”工作人員稱環保部門有執法人員去處理這個事情,處理的時候會給一個回復,至于多長時間回復不好說。
連回復時間表都給不出來的回復,基本上可以理解成沒回復了。濟南是省會,環保工作尚且如此搪塞,真讓人對齊魯大地的其他地方也開始揪心。按照“工作人員”的說法,有舉報才去查,沒舉報自然就不管查。至于污染有多嚴重,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了多大的影響,那不是考慮范疇內的事情。
于是我們又要說起那個老生常談的道理,公務員要為人民服務才對得起人民的養育。歷城區環保局的同志們是公務員,自然不能游離于為人民服務之外。更何況,現在正處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動期間,敢問,走群眾路線就是“有了舉報才去查”這種懶政嗎?
毛主席在《論聯合政府》一文中曾寫道: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刻也不脫離群眾;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出發;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這些就是我們的出發點。胡錦濤同志也提出,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上的講話》)是心系群眾、服務人民,還是高高在上、脫離群眾,是衡量領導干部作風是否端正的試金石。(《全面加強新形勢下的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習近平更是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個方面工作》文中指出,我們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時刻把群眾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時準確了解群眾所思、所盼、所憂、所急,把群眾工作做實、做深、做細、做透。歷城區環保局的同志們肯定學習過這些經典論述,但怎么把理論結合實際,用理論端正作風、指導工作,看起來還是有不少差距的。群眾路線不是走過場,要真心為民辦事,不妨先從學習“民不舉,官也究”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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