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空氣質量新國標首年,指標達到年度要求
2013年是太原市正式執行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首年。新“門檻”提出了高要求,太原如何“抬腿”才能邁過這道治污的“高門檻”?
近日,記者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按照國家新的監測標準,2013年,太原市環境空氣質量達二級以上天數累計162天,占有效監測天數的44.4%,重污染天數為38天,占10.4%。市區空氣污染綜合指數8.73。環境空氣監測考核的6項指標均好于山西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控制要求。
2013年1月1日,太原市成為全國74個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之一。新標準中污染物監測基本項目由3項增至6項,增加了一氧化碳、PM2.5、臭氧。同時,把空氣質量級別細化,由原來的5級變為6級。“新標準提高了對空氣質量的要求,環保部門得邁開大步子才能跨進新"門檻"。”太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溫彥平說。
在2013年,太原市甩開了膀子,邁出了治污的大步子。該市在治污方面,既有改造鍋爐、抑制揚塵、治理尾氣,減排治污等“小手段”,也有集中供熱全覆蓋、城中村整村拆除和棚戶區改造、氣化電化改造、污染企業搬遷等“大手筆”。
同時,為了與新國標對接,太原加大對空氣質量的監測力度,在原有9個國控環境空氣監測點位的基礎上,新建4個市控環境空氣監測點位,13個監測站點覆蓋全市。
山西省環保廳廳長郭長青表示,過去的一年,太原市環境質量改善基本實現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兩年明顯改善”目標。
“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太原城市體量大、治理難度大。今年太原市環境質量必須"大見成效",確保退出全國重污染城市15名之外。”郭長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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