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探索大氣污染防治新路徑 示范區內無燃煤
甘肅省蘭州市政府日前下發了《蘭州市2014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按照《方案》確定的目標,2014年,蘭州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要突破300天(新標準達到200天以上),穩定退出全國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中,PM10年均濃度下降3.5%以上,PM2.5年均濃度下降2%以上,二氧化硫年均濃度下降3%以上,二氧化氮年均濃度下降2%以上。
為確保治理目標的實現,蘭州市今年的治氣方案中,推出了一條新舉措,通過劃定打造大氣污染防治示范區,逐步探索大氣污染防治的常態化路徑。此外,將通過加大工業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浮塵污染治理等措施,大幅減少污染物排放強度和總量。
劃定示范區,實行“三無一禁”
蘭州將在城關、七里河、西固、安寧4個主城區劃定13個大氣污染防治示范區,每個示范區直徑不小于500米。示范區將嚴格實行“三無一禁”,即無燃煤、無裸地、無堆場和禁放煙花爆竹。
為做到“無燃煤”,蘭州市將在3月31日前取締關閉示范區內所有非法小作坊、小工業企業。在6月30日前,禁止新、改、擴建大氣污染項目,工業燃煤實行“零進入”,消除工業污染排放。在9月30日前,對示范區內所有居民、集貿市場燃煤小火爐進行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能源改造,徹底消除木柴引火等行為;餐飲一律改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采暖一律并入集中連片供熱或采用電能采暖。
同時,蘭州市將對示范區內裸地實行硬化綠化和實時保潔。破損路面要及時采取防塵措施并及時修復;全方位實施路面保潔保濕;對學校操場、運動場等不進行綠化處理的裸地,實施生態型硬化、透水性鋪裝等措施。
為實現“無堆場”的目標,蘭州市將對示范區內各類建筑、生活物料堆場進行清運或采取密閉遮蓋措施,防止風蝕起塵。全方位管制露天焚燒。市區及周邊嚴禁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易產生煙塵和惡臭味物品的露天焚燒。
示范區內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浮塵污染治理:兩周一次“全民洗城”
根據《方案》,沙塵天氣結束后第二日,蘭州市將在市區開展“全民洗城”活動,全面徹底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等設施,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原則上每兩周開展一次“全民洗城”活動。
蘭州市要求,市區破損路面要在發現之日起15日內修復。嚴格執行新建道路限期內禁挖規定,嚴格路面開挖管制,提高路面開挖成本。
同時,蘭州市還將加大道路揚塵防治力度。開展道路綠化、硬化,道路兩側和中間分隔帶進行草、灌木、喬木等相結合立體綠化,未鋪裝道路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鋪裝、硬化,進行表面固化。優化道路兩側綠化設計,控制路面泥土回流。
重點企業改造升級,公務車油改氣
今年,蘭州市將加大投資,對三大電廠等重點污染企業進行改造。
其中,根據《方案》要求,蘭州市將投資3.7億元,在10月31日前完成對城區國電蘭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110MW機組、國電蘭州范坪熱電有限公司2×330MW機組、甘肅大唐西固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330MW機組和2×165MW機組、中石油蘭州石化分公司A、B、C爐除塵設施進行深度治理,新建國電蘭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110MW機組和中石油蘭州石化分公司A、B、C爐脫硝設施。
在9月30日前,蘭州市將投資1400萬元,完成對酒鋼集團榆中鋼鐵有限責任公司一期回轉窯、白灰窯、煉鋼等生產線的環保設施進行升級改造,達到鋼鐵行業排放標準。
依照《方案》,由蘭州市交通局和蘭州市公安局牽頭,蘭州市將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全市機動車保有量(主要是出行量)控制政策。全市公務用車全部實施“油改氣”,降低機動車尾氣的排放量。
蘭州市工業污染深度治理和油氣回收項目由企業自籌資金進行治理為主,財政“以獎代補”予以推進。對拒不治理的企業和單位,采取高限處罰、媒體曝光、不予環保核查、企業新改擴建項目限批、取消企業一切評優評先資格,以及將環境違法行為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和銀監會信息披露系統,限定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等最嚴厲的懲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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