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污染無人有愧
蘭州自來水苯污染事件,有越描越丑的趨勢。先是發現污染后,市民喝了將近20個小時的污染水,市委書記表示“問心無愧”。現在官方稱問題已經找到,水廠自流溝周邊地下含油污水是因蘭化公司兩次事故導致渣油滲入地下,一次是1987年底,一次是2002年4月。
市委書記的“問心無愧”,是說沒有隱瞞事件。市民喝污水近20個小時,連市委書記心里的一點慚愧都換不到。這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地方官員。
市委書記4月11日說,“從昨天的7點多鐘到現在,沒有隱瞞任何事情,是什么我們就在說什么,是什么我們就在做什么,我們想到的、認定的我們也就在做”,這就是“沒有隱瞞”的意思,并因而問心無愧。
水廠發現自來水苯超標是在10日下午5點。市委書記兩個小時后知道了,市民卻是第二天中午才了解到信息,這是因為媒體的發布,而市里的新聞發布會在11日下午4點半才開。這就是“沒有隱瞞”的結果。
但市里可能確實是“沒有隱瞞”的。11日中午11 點,省長召集了處置自來水污染事件的專題會議,會上還傳達了省委書記對事件的批示精神,并表示蘭州市環保局已介入調查,還要求蘭州市盡快召開新聞發布會。
可見,官方的程序是一直在走。市里“沒有隱瞞”,大概是說沒有對省里隱瞞,情況已逐級報告到省里去了,各級也在高度重視。市里對市民隱瞞了沒有呢?我不知該不該叫隱瞞,或許,在官方的眼里,事件先進行“外松內緊”的處理,處理不下來再告知市民,這是不算隱瞞的。但水已經被污染,市民仍在不明就里地用,跟事件被隱瞞沒什么兩樣。
事件涉及千家萬戶的安危,但情況一級級上報了,批示了,介入了,所以官方沒有誰會問心有愧了。至于市民喝了多長時間的污水,這既跟隱瞞事件無關,也跟慚愧不慚愧無關。這樣的定力、這樣的責任意識、這樣的“問心無愧”,不是很具有喜感么。
現在又說自來水污染是兩次歷史事故遺留所形成。歷史事故遺留,那就不是現在的問題;不是現在的問題,大概現在的人就無須承擔責任。市民承擔了歷史事故所造成的現實后果,這又是白承擔。
1987年底、2002年4月,分別都有渣油滲入地下,那是水廠自流溝所經之地,渣油滲入地下可能對自來水造成污染。而水廠自流溝建于上世紀50年代,年久失修。隱患已存在多年,沒有誰去消除,按理,蘭州的多任地方主政官員、環保與公用事業管理官員,都有責任可追。然而,“歷史遺留問題”,在我們這個社會是另有含義的,那表示歷任官員都無須負責。所以,事情一出,如果能夠歸結為“歷史遺留問題”,那就皆大歡喜,所有人都舒一口長氣,這又是一件“問心無愧”的事情。
蘭州的自來水由威立雅公司獨家供應。媒體報道,這是一家外資實際控制的公司,2007年合資當年就爆出涉嫌向自來水管道排放污水的新聞,合資第二年又以成本上升為由成功地漲了水價,而實際上根據合同,水價上漲不是依據成本,而是依據蘭州市的物價和收入水平。今年3月,威立雅自來水又傳有異味,官企齊稱水質合格,官方且對不實傳言進行了打擊。直至現在出現自來水苯污染。
自來水公司在外資手中,這大概要算是一項改革成果吧。是不是正因如此,所以政府既不用投入,也不好監督,任自流溝一用一甲子,有隱患而不除?水電氣之類,現在都強調“是商品”,政府要甩包袱,既減少了負擔,又合乎“用開放倒逼改革”的精神。官方仍是“問心無愧”的。而企業視盈利為天經地義,盡量不增加更新設施的成本,同樣“問心無愧”。
凡此種種都告訴我們,現在出了公共危機事件,誰都容易找到“問心無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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