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專項環境整治4起責任事件18名責任人被問責
7月28日下午,南京市紀委、市督查辦發出“大干一百天、環境大掃除”專項整治行動的第15號問責通報,浦口、玄武等區4起責任事件、18名相關責任人被集中問責。
據市紀委、市督查辦相關部門介紹,此次問責主要有四個特點:各區黨委政府主動擔綱“主體責任”,問責工作漸現常態化;群眾反映較強烈的違章建筑、環境污染和臟亂差整改不到位的問題,成此次問責的重點;問責線索來源更加廣泛,除媒體反映外,還有群眾舉報;此次問責處理,除對直接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外,還追究了承擔主要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的黨紀責任。
【案例1】
控違措施不力,5人被問責
【問題直擊】 7月3日,群眾反映浦口區頂山街道大新社區村民違規建設房屋和搭建鋼架廠房,街道城管和大新社區黨員干部控違拆違不力問題。
經查,2013年6月初,大新社區大新組村民陳某陸續運入建筑材料、鋼材等準備在集體土地上搭建違章建筑,并砌圍墻進行遮擋,街道城管巡查發現后即予拆除。6月中旬,陳某利用晚間偷砌圍墻,再次被街道城管發現并予拆除。6月底,陳某再次建起高墻并在墻內搶建平房。大新社區發現向街道城管報告后未進行跟蹤和采取相應制止措施,街道城管未予阻止和拆除。同年12月,街道城管和大新社區兩次辦理市“12345”交辦的該違建舉報工單時,未實地查看即以未發現反映的違建進行了答復。
頂山街道、大新社區控違措施不力,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
【問責過程】7月10日,區紀委收到群眾信訪件。11日,區紀委、區督查辦立即組織核實。16日,頂山街道對涉嫌違紀的季廣暉立案調查,并啟動對相關人員的問責程序。24日,季廣暉所在支部大會討論并報批后,下達了處分決定書并送達本人。
【處理結果】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頂山街道大新社區副主任季廣暉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頂山街道城管中隊原控違分隊長潘付東辭退處理;給予頂山街道城管中隊現控違分隊長徐瀟停職檢查處理;給予頂山街道城管執法中隊隊長助理馬云、大新社區書記程啟松告誡并責令作出檢查處理。
【案例2】
環境污染監管不力,5人被查處
【問題直擊】7月5日至12日,媒體三次報道了浦口區盤城街道金水灣生態園環境污染及違建問題。
經查,2014年初,金水灣公司將生豬養殖場轉包給他人,承包方接手后擴大養殖規模,至2014年三四月,生豬存欄量激增至1000多頭,養豬場產生的部分廢水直接排入周邊河中,空氣惡臭,周邊環境被污染。
另查明,2008年生態園內綜合樓因雪災部分坍塌,2009年下半年,生態園未辦理審批手續即對坍塌房屋進行拆建,街道城管科發現并予以制止。2009年9月,盤城街道和區農業局同意生態園在原址翻建生態農業項目配套設施,用于辦公用房、員工宿舍、食堂及庫房等,要求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但生態園在手續不完備的情況即開工建設。
浦口區盤城街道、渡橋社區、高新區環保局巡查不力,監管不及時,履行管理職責不到位。
【問責過程】7月5日、6日媒體連續曝光,浦口區紀委于7月7日成立調查組,對反映問題進行核實。7月19日,對涉嫌違紀的池泉、張慶忠立案調查,同時啟動對陳旸、彭榮偉的問責程序。此外,按干部管理權限,經領導集體研究,7月23日,區委決定給予陳旸問責處理,街道決定給予彭榮偉問責處理,24日問責決定書均送達本人。
【處理結果】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盤城街道渡橋社區黨總支書記池泉、盤城街道城市管理科副科長張慶忠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盤城街道經濟管理科副科長彭榮偉通報批評處理;給予盤城街道副主任陳旸告誡處理;給予高新區環保局行政執法支隊環境監察大隊負責人焦濤告誡并責令作出檢查處理。
【案例3】
因環境“臟亂差”,5人被處理
【問題直擊】6月10日,媒體反映玄武區梅園新村街道后宰門街、玄武湖街道唐家山溝等處環境臟亂差問題。
經查,梅園新村街道后宰門街31號附近河道邊40余間飯店與河道之間空地上雜物、生活垃圾散落;31號院落內,居民私自搭建十余處鐵皮棚仍未拆除;附近居民樓外墻處,電線電纜交錯散亂,人行道上建筑垃圾堆放;后宰門街北側物資回收站門前堆放廢舊物資。玄武湖街道唐家山溝石橋北側建筑垃圾堆放,河道內和岸邊有垃圾,河岸居民裝修污水直排河道,水質受污染。梅園新村街道、玄武湖街道、區城管局監管不力,履行管理職責不到位。
【問責過程】6月9日,媒體反映了環境臟亂、違章建筑等問題。6月10日,玄武區紀委按照《南京市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試行)》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啟動問責程序。
6月20日,形成調查報告提出處理建議。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區委同意,6月30日,區紀委責成梅園新村街道、玄武湖街道、區城市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
【處理結果】根據有關規定,給予梅園新村街道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黃東升、玄武湖街道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王志、梅園新村街道明故宮社區主任徐加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梅園新村中隊中隊長吳智勇、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玄武湖中隊中隊長林衛兵告誡處理。
【案例4】
環境管理責任不到位,3人被追責
【問題直擊】4月9日,媒體曝光了玄武區紅山街道曹后一村小區環境臟亂問題。6月17日,媒體再次曝光反映曹后一村小區整改不到位。
【處理結果】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紅山街道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吳天紅、紅山街道曹后社區黨委書記兼居委會主任顧強通報批評處理,給予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紅山中隊中隊長李揚告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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