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排放重金屬超標廢水 廣西立案查處金河礦業公司
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鋅礦在未經許可和不具備排污條件的情況下,非法排放廢水重金屬超標。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要求對此迅速依法查處。
7月15日、30日,河池市環境監測站對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鋅礦尾礦庫的外排廢水進行采樣監測,兩次均發現其鎘、鋅等重金屬濃度超標。截至7月30日,外排廢水中鎘、鋅濃度雖較前次監測值有所下降,但仍然分別超標8倍和9倍。此事件引起自治區環保廳和河池市環保局的高度重視。
據了解,由于拉么礦一期尾礦庫閉庫施工不具備排污條件,南丹縣環保局暫停向拉么礦發放2014年度排污許可證。然而,拉么礦在未經有關部門許可和不具備排污條件的情況下,仍然私自將選礦砂水通過選礦加工區選礦廢水深度處理工程濃密機濃縮形成膏體后,排入590礦窿采空區進行填空。不僅如此,環境監察人員在調查中發現,此選礦膏體排放項目尚未獲得環保部門批準,屬于未批先建并擅自投入使用,南丹縣環保局曾多次要求企業停止試運行。
在拉么礦金竹坳尾礦庫總排口,監測人員監測到來自拉么礦井下的廢水重金屬含量非常高,不能直接排放,需經處理達標后規范排放。但金竹坳一期尾礦庫已閉庫,庫內已無有效的沉淀空間,廢水進入庫后沒有得到有效沉淀就直接外排,導致外排廢水中鎘、鋅濃度超標。
對此,河池市環保局要求企業立即進行整改,并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是及時維修原子吸收檢測儀器,按規定開展外排水自行檢測工作,確保廢水達標排放;二是進一步加強外排水治理,針對不同的水質情況合理投放治理藥劑,并擴大外排水沉淀空間,保證重金屬充分中和沉降。同時,責成南丹縣環保局將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單位,加大巡查力度,杜絕出現企業違法排污行為。
目前,當地環保部門已派出調查組嚴密監控拉么礦外排廢水水質狀況,從8月14~8月17日連續4天不定時的監測數據來看,拉么礦外排廢水各污染因子能達到《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河池市環保局根據有關規定,對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鋅礦在未獲排污許可的情況下,嚴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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