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環保廳回應:對廣西金河公司處罰不會區別對待
更新時間:2014-09-29 23: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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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29日回應稱,對于屢次違法排污的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環保部門對其的處罰不會區別對待。
廣西環保廳當天提供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2014年8月13日,河池市環境保護局接到市環境監測站7月15日、7月30日對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鋅礦(以下簡稱:拉么礦)尾礦庫總庫外排水采樣監測結果,兩次監測重金屬“鎘”、“鋅”濃度均超過了國家《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6-2010)。
接報后,河池市環境保護局立即組織市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測站和南丹縣環保局開展進一步調查。調查情況表明,該公司存在違法排污的行為,按屬地管理原則,市環境保護局要求南丹縣環保局立即責成拉么礦進行整改,并加強監管防止再次發生違法排污的行為。整改后,經南丹縣環境監測站8月14-17日連續4天監測,該礦外排廢水重金屬監測項目全部達標。8月27日,河池市環保局再次組織監測,所有重金屬監測項目也全部達標。
據介紹,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國有控股企業。在2012年初發生的龍江河鎘污染事件中,該企業被認定為事件的“元兇”之一。時隔兩年后,該企業再一次違法排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9月29日,為回應社會關切,廣西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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