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業進銀行“黑名單”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8日與最高人民法院、環境保護部、國家稅務總局等8家機構簽訂信息采集合作備忘,彼此實現在信息數據方面的互聯互通。這意味著“老賴”、環保“黑戶”、偷稅漏稅企業等將進入銀行“黑名單”,并難以從銀行貸款融資。
銀行協同治理擺脫了“以罰代治”舊思維
劉孫恒(四川成都)
以往對于環境治理,我們往往著重于“罰”,以罰款的方式震懾那些破壞環境的污染“黑戶”,使其為自己破壞環境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感到肉痛。此番辦法當然不無實施的正當性,但由此也衍生出兩個負面效果,一是治理者容易陷入“以罰代治”的思維,二是環保“黑戶”會形成“罰款免疫”—寧愿罰款草草了事也不愿去保護環境,畢竟相比保護環境,被罰的代價偏小。諸如“揚塵費”、“霧霾罰單”等之所以引發爭議,一定程度上就是在于此。
而“環保黑名單”的新鮮出爐,意味著環境治理的方式不再單一化。對于環保“黑戶”而言,進入征信系統后,破壞環境的污染“黑戶”損失的將不僅是名譽,連貸款都有麻煩,無疑將震懾企業違法犯罪行為。如此一來,形成一個讓企業“不敢污染”的治理環境,有益于企業將更多的心思花在如何保護環境上,無疑也從源頭上減少了環保“黑戶”的出現。
銀行舍得對上黑名單的污染企業限貸么?
吳江(江蘇南京)
既然只是信息采集合作備忘,以及信息數據方面的互聯互通,銀行征信中心究竟會如何采用這些數據,其實很大程度上仍有不確定性。而相比“老賴”與“偷稅漏稅”這類與銀行業風險直接相關的信用違約行為,環保“黑戶”其實并非簡單的信用違約,如果這類企業仍有可觀的利潤率,對于銀行的金融信貸業務而言,給這類企業放貸,非但沒有啥信用風險,反而可能因其環保違約行為降低了成本而提升其金融信用。既然銀行并非行業監管機構,而是需要追逐利潤的企業,那么,征信聯網之后,環保“黑戶”究竟會否登上“銀行黑名單”,恐怕仍需打上個問號。不僅如此,即便上了“銀行黑名單”,只要環保“黑戶”仍然可以延續其污染成本外部化的利好,其盈利能力將依舊看好,獲得銀行體系外的投融資支持,也未必是難事。
某種程度上,當環保“黑戶”要靠銀行“黑名單”來震懾,恰恰暴露出環保治理自身的乏術。而寄望于掛鉤金融信貸的征信系統來治理環保“黑戶”,也頂多只能算是迂回策略,究竟能收效幾何,也仍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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