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全國空氣質量狀況發布 貴陽位居第五
近日,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布11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貴陽市空氣質量位居全國第5位。
據了解,11月份,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17.2%~100.0%之間,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3.6%,輕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2.2% ,中度污染為8.0%,重度污染為4.6%,嚴重污染為1.6%。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其次是PM10。昆明、廈門和拉薩等6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為100%;舟山、貴陽和惠州等18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100%之間;鹽城、揚州和烏魯木齊等26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保定、鄭州和濟南等2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
與去年同期相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52.9%上升至63.6%,升高10.7個百分點;與上月相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2.3個百分點,京津冀和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有所改善,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有所下降。
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1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保定、邢臺、唐山、沈陽、衡水、哈爾濱、石家莊、鄭州、廊坊和邯鄲;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海口、舟山、福州、昆明、貴陽、廈門、拉薩、惠州、深圳和臺州。
據貴陽市生態委日前發布的信息顯示,11月份,貴陽市各區(市、縣)達標天數比例在73.3% ~100.0%之間,輕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在0~8天之間,除清鎮市首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白云區首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與細顆粒物(PM2.5)并列外,其余各區(縣)首要污染物均為細顆粒物(PM2.5),各區(市、縣)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2.48~4.54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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