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版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提請審議
皖版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凝聚社會共識,其參與范圍之廣、人數之多、程度之深,在我省立法史上前所未有。
今天上午,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連松作了關于《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說明,并連同條例草案一并提請審議。
代表高度關注“呼吸保衛戰”
“省委作出打造三個強省、建設美好安徽的戰略部署以來,我省經濟社會實現了跨越式發展。”胡連松說道。
然而,生態環境問題和全國許多地方一樣,漸顯突出,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迅速增加為特征的大氣環境問題日趨嚴重。
據省環境監測部門提供的數據,2013年PM10均濃度為99微克/立方米,比2012年增長了25.3%。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省人代會上,14個代表團、516名代表提出86件防治大氣污染的相關議案和建議。代表們對同一問題反映如此集中是沒有過的。
三審過程常委會原則通過
2014年3月起,條例草案開始起草。歷經7輪修改,于當年8月提請常委會第13次會議審議。經三次審議、修改,于常委會第16次會議原則通過。
據悉,條例草案起草和審議過程中,常委會始終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詞,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規的作用,努力拓寬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
其中,還專門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政情通報會,向200多名代表通報立法情況,當面聽取修改意見。
“條例草案的形成,匯集了全體代表的智慧。”胡連松介紹,先后共有499名省人大代表書面提出意見750余條(含內容相同的修改建議),采納或部分采納660多條。
首次召開了立法協商會
條例草案從起草到形成,也一直在多方面征求國家機關的意見建議,共收到修改建議200余條,大部分采納。
尤值一提的是,首次開展了立法協商。胡連松介紹,通過召開立法協商會,通報條例草案起草、審議、修改情況,聽取了我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對提出的74條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吸納。
廣發征求社會意見,公民、企事業單位、常委會法律顧問踴躍參與,累計提出起草和修改意見建議400多條,吸納了300余條。
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區域立法協作
大氣污染防治,需要區域協作。在條例草案的制定過程中,我省也創新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區域立法協作。
據悉,常委會及其工作機構就大氣污染防治區域立法協作,與長三角兩省一市開展了多輪對口協商,形成共識,并且落實到條例草案的內容中。
“條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充分反映各方意愿,廣泛凝聚社會共識。”胡連松告訴記者,參與范圍之廣、人數之多、程度之深,在我省立法史上前所未有。
“這是一次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動實踐,也是一次向大氣污染宣戰的社會動員。”
【條例草案摘要】
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省人民政府應當統籌整合主要污染物減排等有關資金,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對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示范工程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將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站點建設及其運行和監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大氣環境質量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對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的綜合考核評價,應當包含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完成和措施落實等情況。
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或者干預、篡改、偽造監測數據,超過國家重點大氣污染排放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年度大氣環境保護目標的,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監察等有關部門約談當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并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重點大氣污染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取消有關環境保護榮譽稱號。
實行區域聯防聯控
省人民政府應當在合肥經濟圈、皖江城市帶、沿淮城市群等區域,建立大氣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實行聯防聯控。
省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與長三角區域以及其他相鄰省建立下列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協調機制,開展區域合作:
(一)建立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機制,及時通報預警和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商請相關省、市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二)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在省、市邊界建設可能對相鄰省、市大氣環境質量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及時通報有關信息,實施環評會商。
(三)探索建立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等區域聯動執法機制。
(四)建立大氣環境質量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大氣污染源、大氣環境質量監測、氣象、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企業環境征信等信息的區域共享。
(五)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
延伸閱讀
政府工作報告 首提“減少霧霾天”
1月26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省長王學軍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闡述2015年主要工作,表示要切實加強生態強省建設,提出“PM10平均濃度繼續下降,努力減少霧霾天氣。”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安徽省首次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減少霧霾天,對大氣污染防治做出具體要求。
據悉,2012年,安徽省政府工作報告中開始出現大氣污染防治的內容。2013年、2014年連續兩年的安徽省政府工作報告中都提出,“空氣質量問題群眾越來越關切,必須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推進大氣污染防治。”
而在省人代會上,審議地方性法規,也為近年來首次。省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曾介紹,考慮到大氣污染防治影響重大,人大代表十分關注,由人大常委會提請人代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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