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4城入圍2014年全國城市空氣質量十強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昨日公布了2014年全國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在去年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中,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惠州、中山4城入圍。
該負責人介紹說,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評價,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和直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中,海口、拉薩、舟山、深圳、珠海、福州、惠州和昆明8個城市的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均達標,其他66個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標現象。
環保部該負責人表示,《大氣十條》實施一年來,在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初顯成效,與2013年相比,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
一是達標城市比例和達標天數增加。74個重點城市平均達標天數為241天,與2013年相比,達標天數比例由60.5%提高到66.0%,達標城市數量由3個增加到8個。
二是主要污染物濃度下降。74個重點城市中,主要污染物濃度與201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三是重污染天氣發生頻次和強度均降低。與2013年相比,74個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由8.6%下降為5.6%,下降3.0個百分點。
這位負責人指出,目前我國大氣污染形勢依然嚴峻,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三大重點區域仍是空氣污染相對較重區域。京津冀區域13個地級以上城市中,有11個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8個城市排在前10位,區域內PM2.5年均濃度平均超標1.6倍以上。
二是復合型污染特征突出。傳統的煤煙型污染、汽車尾氣污染與二次污染相互疊加,部分城市不僅PM2.5和PM10超標,O3污染也日益凸顯。
三是重污染天氣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2月和10月,全國共發生兩次持續時間長、污染程度重的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過程,重污染天氣頻發勢頭沒有根本改善。
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
海口、舟山、拉薩、深圳、珠海、惠州、福州、廈門、昆明、中山
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
保定、邢臺、石家莊、唐山、邯鄲、衡水、濟南、廊坊、鄭州、天津
珠三角九城空氣質量高于全國平均
珠三角區域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為298天,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多57天,達標天數比例在70.2%~95.6%之間,平均為81.6%,與2013年相比,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上升5.3個百分點。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0.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低于74個城市5.2個百分點。
超標天數中以O3為首要污染物天數最多,其次是PM2.5和NO2。
PM2.5
年均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6個城市超標;
PM10
年均濃度為61微克/立方米,1個城市超標;
SO2
年均濃度為18微克/立方米,9個城市均達標;
NO2
年均濃度為37微克/立方米,3個城市超標;
CO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濃度為1.5毫克/立方米,9個城市均達標;
O3
日最大8小時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為156微克/立方米,4個城市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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