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審計:奮起審計千鈞棒 驅除華北霧霾天
近日,環保部公布了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和直轄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按照空氣質量新標準,京津冀地區“果然”不出所料,又拔得“頭籌”,在空氣質量最差的十大城市中占據8席,而且河北包攬了前6個“寶座”,都分別比去年增加了1席。
說這個結果不出意外,是因為它與人們的直接觀感是一致的;但若與北京周邊省份為了APEC藍的努力相對照,似乎又讓人難以接受。畢竟,各地為了空氣質量達標也是蠻拼了的。2014年河北省GDP增長6.5%左右,低于預期1.5個百分點。據測算,因化解過剩產能、治理大氣污染影響全省生產總值增速約1.75個百分點。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到:一方面,經濟增長與污染防治之間的張力依然凸顯,一增一減之間讓地方政府倍感壓力;另一方面,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并非能夠立竿見影,防霾驅霾的工作任重而道遠。
就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改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臺了以“大氣十條”為標志的諸多強有力的措施。但對于政策的執行及其效果究竟如何?檢查出來的問題誰來監督整改?領導干部責任追究的依據何在?這些問題的解答都有賴于一個往往容易為人們所忽略的力量——審計。
近年來,審計風暴頻刮,劍指多個領域和部門,為反腐肅政做出了貢獻。然而不無遺憾的是,盡管我國開展環境審計已有十多年,但面對日益嚴重的霧霾,審計這股風暴卻遲遲沒有刮起來。2014年12月29日,審計署破天荒地曬出了29個省份審計機關的全年工作清單。在河北、天津審計部門的工作報告中,找不到“環境”和“空氣”的字眼,僅北京的報告中提到了“聯合周邊省市審計廳局,共同開展空氣治理政策執行審計研究,從審計視角提出協同治理環境的建議”。沒有審計,又何談整改、問責?!
“亡羊補牢,未為晚矣”。2014年對于環境審計來說有諸多利好消息。10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促進改善民生和生態文明建設,“加強對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以及大氣、水、固體廢物等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情況的審計,探索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意見》同時要求健全整改責任制、加強整改督促檢查以及嚴肅整改問責。審計署也將資源環境審計司從原來的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司獨立出來。在《審計署關于2015年地方審計機關開展審計業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推進資源環境審計”赫然在列。
當然,審計不是萬能的,我國的環境審計也還不健全,但缺了審計這一環節卻是萬萬不能的。畢竟審計是要把帳算得更清,把責問得更明。寫到這里,想起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詩來:“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今日歡呼孫大圣,只緣妖霧又重來。”我們希望國家切實重視并運用好生態環境審計這股千鈞棒,加快、加強立法保障,形成并完善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和企業內部審計協同配合的體制機制,加大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專項審計力度,及時公布審計結果,監督整改落實,強化審計問責,共創華北藍天,共建美麗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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