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蘊詩建議企業、政府、社會共建環保常態機制
“環保問題對中國社會的影響已不可忽視。”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府參事、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毛蘊詩提供的數據顯示,中國大氣污染和水污染產生的健康成本相當于GDP的4.3%。而2013年1月全國大面積霧霾事件造成交通和健康的直接經濟損失約為230億元。
盡管政府不斷加大環境治理力度,已有不少環保法規出臺,但治理成效不明顯,違規行為仍屢禁不止。一些企業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牟取私利。環保違規并非限于能力不足的小型工廠,一些上市企業也存在違規行為。據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統計,有將近四成上市公司的下屬企業存在違規排放記錄。一些企業排放超標更是達數十倍。
毛蘊詩分析了導致環境治理成效甚微的原因:一方面是公眾的環保意識仍較淡薄,公眾對環保的監督作用有限;另一方面,環保法的硬性約束尚未形成,還不能推動企業、政府、社會共同圍繞全產業鏈實施低碳運作。毛蘊詩舉例說,美國對工業廢水的預處理有明確要求,排放企業按照預設標準進行預處理和分類排放,污水處理廠對排放工廠有處罰權,環保局有監督和執法權,非環保組織、公眾發揮監督作用,形成污水處理的常態機制。臺灣的廢電池回收通過“政府-廠商-委托商-消費者統一處理”的聯動模式形成常態機制。而在國內,環保至今還沒有成為長期、固定、常態的社會行為。
他提議,推動建立企業-政府-社會聯動的環保常態機制,生產企業和排污企業應承擔環保的主體責任,政府應在環保標準制定、監管和執法領域發揮作用,公眾和環保組織應發揮監督作用,積極舉報企業污染行為,要將環保常態機制的建設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建立環保的倒逼機制,鼓勵企業全方位推進綠色環保。完善政府的綠色采購制度和財政補貼制度,發揮政府的示范和引導作用。完善環境治理的稅費制度,建立生產、銷售、回收處理和再生產的良性循環機制。制定和完善環保標準,支持企業參與國際標準認證,應對國際環保挑戰。抓緊出臺相應環保法規,加快修訂《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完善配套法規,明確企業、政府、社會的環保權利和義務。完善環境損害的賠償制度,將環境的公益損害和公民的私益損害列入賠償范圍。加大環保監管和執法力度,提高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發揮公眾的社會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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