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運行治污設施,查封!
3月10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將一張封條貼在了萊蕪市張敦甫地毯廠燃煤鍋爐房門處,這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市環保部門首次依法行使查封扣押排污設施權力。
“我局于3月9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取證,發現你單位存在以下違法行為……現對你單位鍋爐進行查封。”在填寫了現場筆錄后,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郝呈富等環境執法人員向萊蕪市張敦甫地毯廠負責人告知了其權力,并向其宣讀了查封(扣押)決定書。該企業負責人張敦甫在決定書上簽字后,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將封條貼在了該廠燃煤鍋爐房外。
據介紹,該企業有一臺0.8kw燃煤導熱油鍋爐。3月9日,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對該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其治污設施沒有正常運行,沒有配套脫硫設施,煙塵不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到大氣當中,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依據新環保法,我們對該廠的鍋爐進行了查封。”郝呈富說,“這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我們對其排污設備進行查封的第一家企業。”
郝呈富介紹,在新環保法實施前,環保部門發覺企業排污行為,只能要求整改并罰款,而企業整改到位的周期比較長。新環保法賦予縣級以上環保部門查封、扣押排污設施、設備的權力,這是新環保法的重要突破和創新,也是新環保法的“利齒”所在,可以有效杜絕污染企業和環保部門“藏貓貓”,拒不改正、逃避監管等現象,加強了環保部門治理污染企業的力度。
這次查封時間為3月10日—4月9日。“查封期間,如果該廠提前完成整改任務,可主動申請解除查封,否則,企業無權私自使用查封設備。”郝呈富介紹說,“如果私自損毀封條,將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處罰。”
市環保部門表示,下一步,將嚴格貫徹落實新環保法,在全市范圍內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環保集中執法月行動,對全市違法排污企業進行集中檢查,該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該停產的停產,該限期治理的限期治理,促進環境質量的改善,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
3月10日,我市環保部門重拳出擊,對位于高新區鵬泉工業園內的一家違法地毯廠實施查封,這也是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施行以來,我市實施的第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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