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改革的關鍵在于還原其核心功能
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事件頻發與環評亂象、執法不嚴等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環評一直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和重要依托,是維護生態環境安全的重要屏障,社會經濟發展所必須加以堅守的“底線”甚至是“紅線”。但是,現實中我們對于環評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所經歷的經濟高速增長階段里,并沒有很及時地將科學的環評方法納入到各類重大項目的建設中,即便是建立環評法律法規后,也并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那么,我國環評工作該何去何從呢?
要改變我國環評工作現狀,必須進行改革,理順體制機制,從當前的“脫鉤”工作基礎上還原環評原本的核心功能,最終達到更具環境相容性的人類活動。
1、環評改革要從生態文明建設大局出發,任何時候,都不能脫離這個發展方向,由此,就必須充分考慮生態文明建設在各個層面所提出的要求,特別是要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將生態環境作為生產力源頭的思想高度,來重新思考環評和環保、環保與發展的關系。
2、環評改革要服從現代國家治理的要求,彰顯法治精神。與環境物理屬性的科學研究不同,環評的重要性并不僅僅在于澄清事實,隨著現代國家治理方式的演進,環境與公眾的關系愈加緊密,對此,我們必須更多地考慮公眾的因素,即便是主觀的因素,也有必要加以吸收,這要求環評本身不能有或好、或壞的先入為主判斷,必須做到價值中立。也就是說,環評的“缺位”對環境保護固然是非常不利的,但僅強調環境自身客觀性和重要性的環評則是一種“越位”,肯定也是不行的,矯枉過正的結果必然是再次扭曲市場機制和傳遞錯誤信號,令我們的環境保護走到生態文明發展的對立面上。
3、環評改革應該引入創新機制。隨著環境保護工作的深入,各類環保改革都將逐步進入深水區,面對紛繁復雜的新情況、新事物、新技術、新污染以及新利益,傳統的、單一的環評工作方式顯然是無法應付的,必須在引入環保第三方治理的基礎上,對環評的整個服務產業鏈進行重構,打通從技術、人員、設備到調查服務等等各個環節。對此,一方面需要激發市場活力,同時,也離不開政府的培育和引導,只有這樣,環評才能維持較長的生命力,才足以真正發揮其環保“定海神針”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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