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4年責令限期整改23家環境問題企業
2014年西藏繼續嚴守生態環保“紅線”,各級環保部門出動環境執法人員4000余人次、檢查企業(項目)近2000家次,對存在環境問題的23家企業責令限期整改。
據西藏自治區環保廳廳長江白介紹,2014年,西藏環保部門對大氣污染防治、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農村公路建設、礦產資源開發、輻射環境等6個重點領域的349個企業(項目)進行了專項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23家企業限期整改。
江白說,在重點項目建設方面,西藏環保部門強化了拉薩至日喀則鐵路、拉薩至林芝高等級公路等重點建設項目和水電、旅游、礦產等重點資源開發項目的全過程環境監管;落實環評限批制度,對那曲地區繼續實行涉礦項目區域限批,對被列為繼續掛牌督辦的礦產資源開發企業實行企業限批;在全區水電、交通、礦產資源開發等重點項目中實施環境監理制度。
此外,去年西藏首次建立了環境保護與財政轉移支付掛鉤的獎懲機制,正式實施《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考核辦法》,對全區74個縣(市、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同時,環保部門還受理環境信訪事項236件,其中,受理來電223件,辦理來信來訪13(批)件,辦結率100%。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環境違法懲治,西藏環保部門與公安、檢察院、法院正在擬定《關于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環境保護違法犯罪案件移送、會商督辦、聯合調查等工作機制。另外,西藏還將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監管聯動、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掛牌督辦、約談等環境監管執法相關制度,并積極推進環境保護行政問責機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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