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7成地下水被開采 水源枯竭有些永遠無法恢復
更新時間:2015-08-02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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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陜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聽取了省水利廳廳長王鋒作的關于《陜西省地下水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記者獲悉,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陜西省水資源短缺矛盾急劇呈現,十年九旱是陜西省基本省情,大規模開采地下水,造成陜西省部分地區出現地下水位持續下降,導致發生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嚴重地質生態問題,個別地方甚至出現地下水枯竭的征兆,地下水危機已經成為制約陜西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的重要瓶頸,地下水資源嚴重短缺、嚴重超采,地下水供水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制定地下水管理地方性法規必要而緊迫。
地下水開采量日益加大,地下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地下水是水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陜西省重要的抗旱應急水源和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供水水源。陜西省是一個水資源緊缺的省份,全省水資源總量423.3億立方米,且時空分布嚴重不均,70%集中在汛期,70%分布在陜南。全省地下水可開采量為40.36億立方米,多年平均開采率已達74.6%。從供水總量上來看,關中地區的地下水取水量已占到總用水量的60%以上,陜北占40%以上,陜南地表水豐富也占到20%以上。地下水在全省城鄉居民生活供水中所占比例很高,據統計,城鎮居民生活用地下水的比例為60%以上,農村居民用地下水的比例則高達80%以上,而在關中北部、陜北大部分地區的城鄉居民生活供水水源全部來自地下水。
由于對地下水保護管理工作的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管理體制機制不順等因素,陜西省地下水保護管理面臨嚴重形勢:一是由于長期持續過量開采,局部地區地下水水位大幅下降,個別地區甚至出現地下水枯竭的征兆,一旦遇到極端干旱氣候條件,就可能面臨無水可采的情況。二是深層承壓水的過量開采,造成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環境地質問題,部分生態脆弱區地下水超采造成植被退化、土壤沙化和荒漠化。三是由于地表污水和廢水下滲等原因,地下水污染問題嚴重,部分飲用水水源水質問題已十分嚴峻。四是地下水修復速度緩慢,地下水水位下降,水質受到污染,淺層地下水需要數年或數十年才能恢復,深層地下水則需數百年才能恢復,有的甚至永遠無法恢復。
管好珍貴的地下水,通過地方立法加強地下水資源的管理和保護
關于地下水開發利用。為了切實管好用好地下水,《條例(草案)》提出建立地下水開采總量與水位“雙控制”制度,明確開發利用應當以淺層地下水為主,承壓水作為飲用水源或戰略儲備及應急水源應嚴格限制開采。同時,圍繞節約保護和科學合理利用地下水,設置了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地下水影響評價制度、建設項目取水限制審批制度、農業灌溉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制度等六大制度和一系列管理措施。
關于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設與管理。根據全國水利普查數據顯示,陜西省地下水取水井共143.68萬眼,總去水量25.94億立方米。其中規模以上取水井14.62萬眼,取水量22.5億立方米。這些地下水取水工程,在保障人民群眾生生產生活用水方面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但目前陜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混亂,隨意擴大井深、混合開采、盲目濫采等現象普遍存在。《條例(草案)》專門設章明確了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涉及建設方案編報、施工管理、竣工驗收、計量設施安裝、檔案管理以及廢井封填等內容。
關于地下水保護與超采區管理。《條例(草案)》從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控制農藥化肥等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涵養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規定。特別是針對陜西省地下水超采問題,提出要科學劃定超采區和禁采區,依法加強綜合治理。《條例(草案)》結合現有的地下水超采區管理法律法規及陜西省相關制度,對超采區、禁采區、限采區劃定及管理保護措施做了規定,以約束開采地下水行為,保障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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