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摘掉空氣質量"后十名"黑帽子
昨日,環保部公布7月空氣質量“后十名”城市名單,省城太原終于摘了“黑帽”,退出后十名單。此前6月、5月,太原連續兩月被列入后十黑榜,分別是第八、第九。
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7月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后10個城市 (從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邢臺、唐山、濟南、邯鄲、保定、衡水、鄭州、廊坊、成都和北京。
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個城市 (從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麗水、福州、江門、珠海、舟山、廈門、惠州、中山和深圳。
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用于描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狀況,它綜合考慮了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項污染物的污染程度,能夠綜合反映一個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數值越大表明綜合污染程度越重。
6月15日,環保部發布了今年5月份重點區域和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太原今年首次“登上”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10城市“黑名單”。6月份太原再次入列該榜單,名次僅較5月份提升一名,位列倒數第八。
無獨有偶,近日省環保廳發布的一份11地市上半年累計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情況,再次把 “最差評”給了省城太原。
該數據顯示,1—6月,11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由輕到重排序依次為,大同(5.71)、呂梁(6.33)、晉城(6.43)、忻州(6.45)、長治(6.77)、運城(6.83)、朔州(6.99)、陽泉(7.00)、晉中(7.02)、臨汾(7.22)、太原(7.63)。
較差的 “成績單”,引起了太原市委市政府的重視。上月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吳政隆主持召開常委會議,研究部署改善省城環境質量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抓薄弱環節,抓重點時段,推進“五大工程”“五項整治”,加快推進集中供暖、超低排放改造、清潔燃煤工程等重點工作,堅決嚴格環境執法。
隨后,太原集中開展為期1月的環境提升專項整治行動。此次環保部公布7月空氣質量情況,太原告別“后十名”城市名單,足見環境提升整治成效已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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