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靠罰款還是靠獎勵?
為刺激消費,政府、企業及其他經濟主體經常采用減稅、積分送禮等優惠方式,進一步擴大居民有效消費需求。
保護環境,是公民應盡的職責。但身處快節奏的現代社會,居民是否有意愿和能力主動承擔環保責任,是個現實的問題。
在垃圾分類管理遭遇推廣難的情況下,用獎勵思維,能否我們幫助走出這一困局?
在一些地方,僅僅依靠口頭宣揚及海報宣傳倡導垃圾分類,效果并不好。而采取懲罰措施,效果也不盡如人意。
罰款這種強制行為管的是手腳,而不是心靈。公民的環境意識,是培養出來的,不是靠罰款罰出來的。
從二十世紀80年代起,瑞典政府花了一代人的時間培養垃圾分類的意識。一開始的五六年,大家也嫌麻煩,還是把垃圾一股腦兒扔到垃圾箱。政府曾采取措施,設定監督員在垃圾收集中心監督,抓到未按規定分類的,就要進行罰款。但這種懲戒性的做法并不受歡迎,所以沒有實施下去。
資料顯示,世界上很多垃圾分類做得好的國家恰恰都不是僅靠罰款,而是靠獎勵來培養市民的好習慣。
比如在日本東京,住戶把廢報紙放在門口,廢紙回收部門就會根據廢報紙量的多少給予相應的回贈禮品,如衛生紙或膠卷等。
在瑞典,許多超市都設立易拉罐和玻璃瓶自動回收機,如果顧客將易拉罐和玻璃瓶投入其中,回收機就會吐出收據,顧客憑借這個收據可以領到錢,以作為鼓勵。
垃圾分類重在習慣養成,一朝一夕難以改變陳年痼疾,只有讓環保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公民自覺行動,才能收到長久之效。
于是,一些政府嘗試采取激勵措施,比如對垃圾減量分類回收做得好的市民給予獎勵,對進行低價值垃圾回收的企業給予一定補貼。
像上海那樣,建立、完善和拓展居民垃圾分類“綠色賬戶”積分制,將部分商家的優惠活動整合到“綠色賬戶”平臺中,利用以積分換取禮品和各類優惠的激勵方式,并進一步完善金融對接系統,使得參與垃圾分類的居民們切實享受到服務、獲得便利、得到實惠,逐步養成垃圾分類的好習慣。
積分制是特定歷史條件下公眾參與環保的手段之一。在環保做得比較好的國家,曾在早期實施環保積分制度,但對象主要是家電和住宅。隨著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補貼政策逐步退出。
因此,我們不必把積分本身看得太重,不妨當作一種精神上鼓勵。如何激發居民的參與熱情,讓垃圾分類成為公眾自覺行動,才是政府亟待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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