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新版名錄推動危廢精細化管理
摘要:
環境保護部近日聯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修訂發布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危廢產生量大,舊版危廢名錄亟待修訂完善。我國危險廢物產量大,來源復雜。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告》,我國工業危險廢物產量為4574萬噸,實際估計在1億噸左右。近年來我國危廢由數量激增,而因其處置和治理成本高、處理能力有限,由危廢處理、處置不當引發的環境污染與風險事故頻發,危廢污染防治形勢嚴峻。隨著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深入,及“兩高”《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實施,2008年版《名錄》已不能滿足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需要,亟待修訂完善;
危廢鑒別作用重大。科學鑒別并明確管理對象、理清管理責任、控制危險廢物風險,是危險廢物管理的關鍵。鑒別是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與統計的基礎,可以為我國危險廢物管理規劃、政策制定提供科學依據。同時,鑒別也是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管理、轉移聯單管理的技術支撐,對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察、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調整名錄廢物種類,增加危廢豁免管理清單是新版危廢的重要調整內容。
1)調整《名錄》廢物種類:本次修訂將危險廢物由原來的49大類400種調整為46大類別479種。
2)為提高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效率,增加《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共有16種危險廢物被列入。本次修訂以實現危廢精細化管理為目標,突出了風險防控的理念。危廢的種類和性質千差萬別,污染特性差異極大,采用單一的管理手段難以達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危廢管理應以環境風險控制為原則,采用全過程控制和分類管理手段達到防止和抑制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本次《名錄》修訂新增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也將作為后續《名錄》修訂的重點內容,逐步推動危廢的精細化管理。
新版《名錄》將推動危廢精細化管理,相關主營危廢或轉型危廢企業受益。《名錄》的實施將推動危廢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對防范危廢環境風險、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起到重要作用,相關危廢企業受益,推薦東江環保,受益標的包括轉型公司雪浪環境,此外建議投資者關注轉型危廢的傳統水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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