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明確海綿城市推進時間表
更新時間:2016-10-20 09:58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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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臺《關于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8年,全省海綿城市建設要全面開展。其中,白城市完成國家海綿城市試點建設任務,長春、四平、遼源、通化、梅河口、琿春等城市先行先試建設取得成效,城市內澇積水點基本得到消除,建設區域實現徑流控制率達80%以上。到2030年,吉林省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意見》突出生態優先,要求將自然途徑與人工措施相結合,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澇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積存、滲透、凈化和利用。同時,注重規劃引領,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切實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和減災能力,實現由傳統“快排”的城市排水系統建設方式,向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與景觀生態建設相結合的方式轉變。
《意見》要求,要因地制宜綜合考慮各地自然條件、水資源狀況、設施現狀、社會經濟發展條件等因素,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同時,充分發揮建筑小區、道路廣場、公園綠地、河湖水系等建設項目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結合舊城改造、黑臭水體整治等任務,有序推進既有建成區改造。
《意見》指出,要完善政策支持措施,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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