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黑河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上調 2016年12月31日起執行
近日,北極星節能環保網從黑河市人民政府網站獲悉,黑河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黑河市區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是全文:
市物價局:
為推進黑河市區污水處理費改革,促進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環境質量,經市政府2016年第9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黑河市區調整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19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住建廳《關于轉發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黑價聯〔2015〕1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結合黑河實際,綜合考慮本地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調整黑河市區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
(一)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由每立方米0.80元調整為0.95元。
(二)非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由每立方米1.10元調整為1.40元。
二、優惠措施
(一)對黑河市區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居民(包括城市三無人員),以及國家民政部門發放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免收污水處理費,以保證其生活基本穩定。
(二)對居民自有車庫用水和養老院、敬老院、托老院等養老服務機構生活用水以及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其污水處理費按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執行。
三、本通知自2016年12月31日起執行。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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