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公開2017年預算 全年支出69億元都用在了哪?
近日,環保部公開發布了2017年部門預算:2017年支出預算693,086.99萬元,比2016年減少314,343.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20.60萬元,占17.58%;項目支出570,973.39萬元,占82.38%;事業單位經營支出293萬元,占0.04%。
與往年一樣,節能環保支出是環保部預算支出的大頭,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80.34%。節能環保支出下分為若干項,其中環境監測及能力建設支出數額最大,有142,225.04萬元。主要用于國家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運行,中央本級環境監測、監察、預警、應急等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環境監測質量監管等。
值得注意的是,環保部今年首次向社會公開“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管理項目”重點項目情況,包含項目概述、立項依據、實施主體、實施方案、實施周期、年度預算安排等信息。同時還公開了該項目的支出績效目標,土壤防治方面2017年的總體目標為: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土壤環境保護法規制度體系、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開展重金屬、固體廢物、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噪聲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中期目標(2017-2019年)為: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土壤環境保護法規制度體系、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總結推廣農村環保實用技術、建立和完善農村生態文明示范建設管理信息系統和監管機制、建立農業環境保護監管制度體系、完善有機食品基地考核和監管機制等;重金屬、固體廢物、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噪聲等方面的污染防治,組織啟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等。
預期成果則公開了環保部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主要成果產出:完成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評估工作,制定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標準,編制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分級技術指南,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研究,完成廢物進口技術審核、上網公示審核等相關工作,完成年度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登記及相關工作,開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有機溶劑類廢物的修訂,啟動《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的修訂等。
收入預算環境保護部2017年收入預算711,619.61萬元,其中:上年結轉45,250.43萬元,占6.36%,比2016年減少18,837.75萬元,減少原因主要是環境保護部在2016年繼續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以前年度累計結轉資金規模進一步縮小;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01,260.77萬元,占56.39%,比2016年增加82,304.6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83,282萬元,占11.70%,比2016年減少380,181.00萬元;事業收入102,470.49萬元,占14.40%,比2016年減少5,883.86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791.00萬元,占0.11%,比2016年減少514萬元;其他收入78,554.12萬元,占11.04%,比2016年增加11,490.38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0.80萬元,比2016年減少324.97萬元。
支出預算環境保護部2017年支出預算693,086.99萬元,比2016年減少314,343.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20.60萬元,占17.58%;項目支出570,973.39萬元,占82.38%;事業單位經營支出293萬元,占0.04%。
財政撥款預算
環境保護部2017年財政撥款預算數525,327.35萬元,占2017年收入總計的73.8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01,260.77萬元,比2016年“二下”批復財政撥款預算數增加82,304.65萬元,主要為環境監測事權上收相關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83,282萬元,比2016年減少380,181萬元,主要為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用補貼資金減少。
2017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占0.02%;外交(類)支出占1.13%;科學技術(類)支出占15.8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占0.79%;節能環保(類)支出占80.34%;住房保障支出(類)支出占1.9%。詳見下圖:
節能環保預算
節能環保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22,368.67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25,083.45萬元,包括人員經費17,145.96萬元、公用經費7,937.49萬元。
(2)項目支出297,285.22萬元,主要包括:
①環境監測及能力建設142,225.04萬元,主要用于三個方面:一是國家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運行,包括優化完善國家空氣、水、生態和核輻射監測網點布局,安排水質自動監測站、環境空氣直管站、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等國控環境監測網絡的建設和更新完善,組織污染源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開展環境監測質量監督考核與檢查,保障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網運行、維護及數據傳輸、管理與發布,完善預報預警機制等;二是中央本級環境監測、監察、預警、應急等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包括生態環境大數據、監察遙感應用平臺、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和環保技術國際智匯平臺建設等,以及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運行管理等;三是環境監測質量監管,包括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及數據分析評估、衛星環境應用系統運行與維護以及在水、大氣、生態、應急和核安全監管等方面開展航空航天遙感等。
②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32,112.91萬元,主要用于兩個方面:一是全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包括提高核設施安全水平,開展核設備監管,對核設備活動資格許可申請進行審查,開展全國輻射環境監測,全面反映輻射環境質量,對全國核科研生產基地、相關核設施等進行全面的調查、監測、評價和污染治理;二是對核設施、核技術利用、核材料、核設備等設施和活動進行各類核與輻射安全審評,確保我國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事業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
③污染物總量控制與環境影響評價實施23,278.21萬元,主要用于三個方面:一是指導開展全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開展排污許可及排污權交易監督管理,推進排污許可制度建設,規范排污許可管理程序,研究建立排污權初始分配制度,制定并實施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推動在部分行業先行先試、核發排污許可證;二是指導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和行業重大戰略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理和后評價、環境影響評價隊伍管理等;三是開展環境保護相關數據統計工作,包括體系的建立和數據的收集、匯總、審核、公開等。
④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管理18,448.26萬元,主要用于四個方面:一是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包括考核評估國家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建立全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和數據共享平臺、建立機動車環保達標和相關檢驗機構的常態化監管機制、建立淘汰黃標車信息數據庫、完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污染防控標準體系、建立VOCs重點行業排放清單、推進VOCs污染綜合防治試點工作等;二是推動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包括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和考核、建立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開展水體有毒有害污染物分布調查、建立流域健康風險和生態風險監管機制、動態更新地下水水源和污染源清單、完善地下水監測指標、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試點、調查評估城市集中式飲用水和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提出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和湖泊水庫流域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及管理技術體系,全面提升我國水環境監管能力等;三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土壤環境保護法規制度體系、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總結推廣農村環保實用技術、建立和完善農村生態文明示范建設管理信息系統和監管機制、建立農業環境保護監管制度體系、完善有機食品基地考核和監管機制等;四是重金屬、固體廢物、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噪聲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包括對重點行業和城市的環境管理、工業場地污染防治試點、全國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臵企業監督性檢查、進口廢物環境保護審查登記和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登記、組織啟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等。
⑤生態環境保護監管12,263.58萬元,主要用于三個方面:一是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包括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保護與管理、生態補償立法與實踐、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與監管、全國生態環境遙感調查、全國自然保護區管理等;二是生物多樣性保護,包括組織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法規與標準體系建設、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和綜合評估、編制發布物種紅色名錄和物種出境管理名錄等;三是生態文明建設,包括生態省(市、縣)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技術評估和考核驗收等。
⑥環境保護政策、法規、規劃及標準16,132.51萬元,主要用于四個方面:一是研究制定國家環境經濟政策及配套名錄,國家環境損害評估、賠償與責任追究制度和國家生態環境資產核算體系,開展環境法制相關工作;二是國家環境規劃和全國環境功能區劃研究,開展全國重點行業發展形勢跟蹤分析,參與制定重點地區發展戰略、政策、規劃和實施方案等統籌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方面工作;三是制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評估標準實施情況,指導地方環保標準制修訂并進行審查、備案和信息公布,研究制定環境基準技術標準和方法規范,建立環境基準基礎數據庫和數據網絡共享平臺,制訂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及技術指南等;四是制定和完善環保部門應對氣候變化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重點地區環境與健康調查,評估環境污染導致的健康損害風險并提出對策,篩選高風險地區開展哨點監測,掌握重點地區環境污染對人群健康影響的動態變化趨勢,探索環境健康風險管理模式等。
⑦環境監察執法與應急管理7,974.78萬元,主要用于兩個方面:一是推進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執法檢查,協調跨區域、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和糾紛,開展環境監察隊伍管理與培訓、排污收費稽查工作,督查地方對國家環境政策、法規和標準的執行情況等;二是應對并處臵突發環境事件,開展應急值守和環境舉報熱線、網上投訴受理工作,以及環境應急相關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完善突發環境事件跨部門聯動機制,提升應急綜合能力保障,開展企業、政府及部門環境應急預案技術審查,建立風險預測預警機制。
⑧環境保護公共行政事務管理22,088.42萬元,主要用于四個方面:一是公共管理事務,包括環境保護部電子政務、綜合管理事務、檔案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文檔管理,以及機關辦公用房和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辦公用房租用等;二是環境宣傳教育,包括環境新聞宣傳、環境輿情收集和監控預警、編撰《中國環境保護年鑒》等;三是環保人才隊伍建設,包括實施環保“百人工程”和環保干部人才培訓、人才資源統計、生態環保人才數據庫和信息網絡建設、組織開展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核安全工程師、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等;四是國際環保合作、交流及履約,包括斯德哥爾摩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國際環境合作及履約項目、中美戰略經濟對話中的環保合作、國家領導人機制下發展中國家環境合作項目、上合組織環境合作和次區域環境合作,以及“一帶一路”環保合作等。
⑨基本建設項目21,926萬元,主要用于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建設項目、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湖泊水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技術創新能力建設項目、中央有關部門國家電子政務內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部建設部分)。
⑩部門機動經費835.51萬元。
科學技術支出預算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63,450.65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9,292.37萬元,包括人員經費7,257.37萬元、公用經費2,035萬元。
(2)項目支出54,158.28萬元,其中:空間基礎設施業務性建設專項經費33,750萬元,主要包括高精度溫室氣體探測、高光譜觀測衛星;科技重大專項(民口)7,033.06萬元,主要為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中央級科學事業單位修繕購臵專項6,685萬元;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經費2,792萬元;中央級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2,240萬元;非營利性科研機構改革專項啟動費1,048萬元;科技業務管理費200萬元等。
基礎研究
2017年預算2,792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2,072萬元,增長287.78%。其中:“重點實驗室及相關設施”(項)2017年預算2,792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2,072萬元,增長287.78%。主要原因:新增國家重點實驗室科研儀器設備經費項目。
應用研究
2017年預算46,461.59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19,452.26萬元,增長72.02%。其中:①“機構運行”(項)2017年預算9,292.37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779.26萬元,增長9.15%。②“社會公益研究”(項)2017年預算3,288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減少15,077萬元,減少82.1%。主要原因: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減少。③“高技術研究”(項)2017年預算33,750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33,750萬元。主要原因:新增空間基礎設施業務性建設專項經費。④“其他應用研究支出”(項)2017年預算131.22萬元,與2016年執行數持平。
科技條件與服務
2017年預算6,685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480萬元,增長7.74%。其中:“科技條件專項”(項)2017年預算6,685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480萬元,增長7.74%。主要原因:中央級科學事業單位修繕購臵專項經費增加。
科技重大項目
2017年預算7,312.06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減少13,250.81萬元,減少64.44%。其中:“科技重大專項”(項)2017年預算7,312.06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減少13,250.81萬元,減少64.44%。主要原因: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重大科技專項經費減少。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
2017年預算200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減少215萬元,減少51.81%。其中:“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2017年預算200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減少215萬元,減少51.81%。主要原因:“萬人計劃”入選人才特殊支持經費暫未下達。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