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3微克!連云港空氣質量創歷史最優
江蘇省連云港市4月PM2.5濃度為3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7%,為連云港市有PM2.5監測記錄以來的同期最低值。同時,空氣優良天數24天,同比增加6天。空氣質量的大幅改善,與連云港市4月開展的“降塵治車”藍天保衛一號行動密不可分。
高位部署強力推進治氣
為扭轉連云港市今年1-2月空氣質量同比反彈的嚴峻態勢,江蘇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于4月,在連云港市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降塵治車”藍天保衛一號行動。
連云港市強力推進治氣工作,市委書記項雪龍專門作出批示,要求市委、市政府各分管領導和相關單位高度重視,針對交辦的問題,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堅決整改到位。連云港市召開“降塵治車”藍天保衛一號行動動員大會,對重點工作逐一部署。針對省督查組交辦的問題,要求交辦至各縣區主要負責人、企業法人單位,責令整改到位,對違法行為嚴肅處罰。
“特色”治氣體系進一步健全
今年4月,連云港市相繼出臺一批制度性文件,具有“港城特色”的大氣污染防治體系進一步健全。為壓實縣區、鄉街大氣污染防治屬地職責,連云港市首創空氣質量“點位長”制度,明確10位縣區級點位長,由國、省控空氣質量監測點位以及重要市控點位所在縣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擔任。46位鄉街級點位長,由市控空氣質量監測點位所在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
為規范點位長履職行為,連云港市出臺《連云港市空氣質量監測站點點位長履職辦法》。此外,還制定《連云港市鄉鎮/街道空氣質量排名及考核辦法(試行)》,建立空氣質量“周排名、旬通報、月約談”制度,定期對市區各鄉鎮/街道空氣質量進行排名、約談。
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分析,建筑工地、拆遷工地揚塵污染是導致連云港市今年初空氣質量下滑的重要原因。為徹底整治揚塵污染,連云港市出臺《連云港市嚴格工地揚塵治理十項規定》。同時,制定《建筑施工揚塵污染行為行政處罰工作制度》,簡化行政處罰流程,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嚴查重處違法行為
“降塵治車”藍天保衛一號行動開展以來,省、市督查組對施工、拆遷工地以及工業企業等進行拉網式排查,共發現182個突出問題。
各縣區針對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調查處理,對能馬上整改的立即執行,對短期難以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涉及違法的依法從重處理。
截至4月底,182個突出問題已完成整改150個,其余32個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同時,責令整改122家、關停取締18家、立案處罰34件、處罰金額100.866萬元、約談13人、問責12人。在省督查組交辦問題的基礎上,連云港市舉一反三,要求477家企業進行整改,關停取締62家“散亂污”企業。
目前,連云港市大氣環境質量顯著改善,為完成全年任務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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