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分類違法 環衛部門將拒收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訂工作日前列入2018年~2020年立法規劃。屆時,個人不進行垃圾分類、混合投放垃圾將可能會面臨罰款,罰款的上限將不低于200元。
據了解,早在北京市2012年出臺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明確了政府部門、物業等管理責任人及收運處置單位、垃圾產生單位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只有鼓勵和倡導,導致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此次修訂,將不僅對單位,也將對個人明確垃圾分類責任,以立法方式促使軟約束逐步“硬起來”。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孫新軍介紹,北京市每天會產生將近2.6萬噸的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
目前,北京市有29個垃圾處理終端設施,都在滿負荷運轉。北京市已在黨政機關率先開展了垃圾強制分類,2018年,2300多家公共機構又加入強制分類的隊伍,包括學校、醫院、商超和旅游景點,基本覆蓋了人群集中、垃圾產生量大的區域,未來將逐步覆蓋至居住小區。
“到時候,垃圾不分類就是違法。上海對個人混合投放垃圾處以不低于200元的罰款,北京也不會低于這個數。”孫新軍說,另外,對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不組織分類,或者分類不符合要求又拒不整改的,要移交執法部門處罰。“以后您住的小區要是垃圾不進行分類,或者分得不好,環衛部門將會拒收。”
針對居民提出的“垃圾分類入桶后,裝運時又都混裝在了同一輛車上”的疑問,孫新軍表示,為解決垃圾運輸“混裝混運”問題,市城市管理委將要求運輸車輛“亮出身份”,標識醒目,做到“五統一”,即統一車身的顏色為綠色,統一車身的標準、統一運輸的標識、統一單位的標識,統一監督舉報電話,讓有規模、專業的隊伍來運輸。同時對各品類垃圾運輸車輛進行改造,增加計量稱重、身份識別、軌跡監控等管理功能,實現對各類垃圾運輸車輛的精準管理。
當前,生活垃圾一般分為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類。菜葉菜幫、剩飯剩菜等由廚房產生的屬廚余垃圾;保鮮膜、塑料袋、紙巾等歸屬其他垃圾,可送到焚燒廠發電或填埋;可回收物是指可以循環利用的,如報紙、紙箱、飲料瓶、易拉罐等由再生資源企業回收利用;有害垃圾是對身體和環境有害的,如廢熒光燈管、水銀溫度計、過期藥品、油漆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處理。
對此,有不少市民反映這種分類方法有些復雜,分不明白。孫新軍表示,接下來,在新創建的垃圾分類示范片區中,將對分類垃圾桶進行調整,廚余垃圾改成“濕垃圾”,其他垃圾改成“干垃圾”,干濕分開,一目了然。
據介紹,目前,各種創新的垃圾收運方式正在嘗試中。比如設置有人值守的分類驛站或分類小屋,鼓勵居民參與垃圾分類并且給予相應的積分獎勵;在有條件的小區設置智能投放箱,降低人工成本,方便群眾投放;上門或者定點回收再生資源和廚余垃圾,最大限度提高回收量;定時定點流動收集。這幾種方法如果試驗成功,將不斷推廣。此外,用手機APP、手機小程序預約上門回收可回收物和廚余垃圾都會逐步推行。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30%的街道和鄉鎮創建了100個垃圾分類示范片區。今年,示范片區的覆蓋率要達到60%,覆蓋200多個鄉鎮和街道;到2020年,覆蓋率要到90%,覆蓋300多個街道鄉鎮。
夏莉
四類調整為兩類,一目了然:廚余垃圾為“濕垃圾”,“其他垃圾”為“干垃圾”
2020年,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覆蓋率達到90%,覆蓋300多個街道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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