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能變成“橡皮筋”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經常被形容為是全面的“環保體檢”,查出來的問題和短板往往是公眾最為關注的內容。近日,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陸續反饋了督察情況。筆者注意到,制度落實不堅決、不夠有力是各地被“點名”頻率較高的通病。
一些地方對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不嚴不實,職責分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沒有發揮應有作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力度和成效更多取決于當地領導干部的主觀意志,而本應成為剛性約束的制度體制卻似乎成了可松可緊的“橡皮筋”。
比如,多地存在違規上馬“兩高”項目等現象;有的地方能耗“雙控”考核放松要求,未完成要求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問責處理;杞麓湖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敷衍整改、弄虛作假,監督機制失靈。
推動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離不開堅強有力的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全面構建起了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為保護綠水青山構筑起堅實的制度根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制度制定、出臺以后,各地應當真抓嚴管,凡事按制度辦、按規矩辦。反之,如果不把制度當回事,任性而為,制度體系將難以發揮作用。要治病去根,必須堅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進入制度化軌道,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強化制度意識、樹牢法治意識,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紙面上、表態上,要有可操作的具體行動。筆者認為,領導干部應全面梳理學習和運用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制度措施,在作出決策時繃緊制度這根弦。定期開展自查自糾,逐條對照檢查制度執行是否到位,該糾正的立行立改,不要等到上級來督察時再臨時抱佛腳。各級各部門設置的政策法規機構要發揮好“法官”的作用,對地區和部門的重要決策進行嚴格的合法性、合規性審核,防止出現違法違規決策。
另外,應強化企業責任制度體系。從督察反饋情況來看,一些企業對自身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認識和落實不到位,環境違法行為呈現多發態勢,甚至明確要求整改的事項都沒有做好。現代化的企業應當是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的企業。要引導廣大企業增強守法自覺,通過對正反兩面典型案例的宣傳教育、創新環保守法激勵機制,構建守法有利、違法受損的良好氛圍。完善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通過企業網站等途徑依法公開環境治理情況,讓全社會共同監督。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