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上市公司凈利潤收窄背后的共性風險
【谷騰環保網訊】繼2019年150.7億元、2020年139.4億元之后,2021年70家A股環保上市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總和再次收窄,為80.14億元,同比分別下降46.82%和42.51%。其中,超四成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出現下滑。
除了整體盈利狀況不理想,21家環保上市公司出現營業收入和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雙降”情況,增收不增利的公司和2021年虧損的公司各有12家。
業績不理想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面對不可控的外部因素,如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環保行業政策變化等,環保上市公司更需警惕潛在的自身內部管理風險,而這些風險又恰恰在一定程度上是整個環保行業企業普遍面臨的。
應收賬款高企帶來的壞賬風險
應收賬款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一家環保上市公司在產業鏈條上的議價能力,而過高的應收賬款如果不能及時收回,就會形成壞賬,不僅會影響當期利潤,甚至可能會造成公司現金流斷裂。
據《環境經濟》統計,70家A股環保上市公司2020年和2021年應收賬款共計分別約為772.55億元和848.72億元,其中超七成環保上市公司應收賬款同比增加。當前,應收賬款高企已經成為整個環保行業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
維爾利在2021年年報中寫道:“公司客戶大部分為政府或者大型環保投資企業,這類客戶一般具有良好的信用,且公司目前應收賬款的賬齡較短,但由于公司目前應收賬款余額較大,如果未來發生無法及時收回的情況,公司將面臨流動資金短缺和壞賬損失的風險。”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據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副教授王筱虹介紹,根據廣東省環保產業協會抽樣調查統計數據,70%被調查的環保企業存在或出現過被拖欠款的情況,當中僅有1.92%的企業追討完成,其余69.23%的企業目前仍在追討欠款中。
王筱虹透露,調查數據顯示,2019年至2021年的3年間,參與調查的環保企業與企業客戶簽訂合同數量為16952個,合同總額為589393.3萬元,其中被拖欠款合同數和被拖欠金額占比分別為23.53%和7.4%。拖欠款主體單位類型主要是政府部門,占比高達55.77%;其余為包括國企、央企及私企在內的企業客戶,占比達44.23%。
這僅僅是廣東一省的情況。環保行業的客戶性質,讓款項拖欠成了整個環保行業的“老大難”問題。如果應收賬款高企再疊加經營性凈現金流為負,對環保上市公司而言,這無疑增加了其經營風險。
據《環境經濟》統計,在70家A股環保上市公司中,經營性凈現金流為負的企業數量有27家,比2019年和2020年分別增加了16家和11家。
以碧水源為例,2021年其應收賬款為96.85億元,較2020年增加23.19億元;其經營性凈現金流為-16.28億元,同比下降205.34%。
碧水源解釋稱,一方面,隨著業務規模與類型的擴大與增多,特別是EPC項目增加,以及國家宏觀形勢變化,特別是對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的控制和降杠桿等融資政策調控,公司應收賬款出現增長態勢,但若不能有效管控應收賬款規模,做好項目公司的融資工作及EPC工程款的清收工作,并增強公司的經營性現金回收,將給公司帶來經營性風險,特別是短期現金流短缺的風險。另一方面,為保障公司項目正常進度,公司正常支付下游相關款項,導致相關支出下降幅度不大。
環保行業是典型的政策驅動型行業,也是資金密集型行業。特別是環保上市公司手握的特許經營項目,動輒以數十億元計,需要的資金體量龐大,而且這類項目投資回報周期較長,這在一定程度上對環保上市公司的資金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行業競爭加劇帶來的技術創新風險
隨著2020年“雙碳”目標的提出,低碳經濟將為環保產業帶來長達數十年的投資機會和廣闊的市場空間,越來越多的市場參與主體瞄準生態環保新賽道,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環保產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地位。
當前,在政策利好刺激下,環保行業已經形成了由大型央企、地方環保集團、民營環保企業、外資企業等多方主體共同參與的市場競爭格局。其中,地方成立環保集團進軍環保行業,是近兩年來生態環保領域一個令人關注的現象。
據《環境經濟》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13個省份成立了省級生態環保集團,1個省份正在組建過程中,另有兩個省份擬準備成立省級環保集團。地方環保集團正在逐步成為環保產業的“新勢力”。
面對不斷涌入的跨界者、競爭者,不少環保上市公司在2021年年報中表示,行業競爭加劇或將給公司帶來技術創新風險和人才流失風險。
博世科表示,雖然公司在技術研發方面的投入力度較大,但未來如果不能在技術創新方面繼續保持優勢,那么公司或將面臨技術被淘汰或被趕超的風險,從而導致公司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在70家A股環保上市公司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的情況呈現兩極分化現象,超半數公司低于平均水平。具體到公司來看,2021年浙富控股研發投入高達6.79億元,而聯泰環保在研發方面僅投入121萬元。
在業內人士看來,環保企業本身是技術服務型企業,而技術是環保企業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缺乏核心競爭力、缺乏技術創新,企業就會處于被動地位。
與技術創新并重的是人才,而且人才引領技術創新。
在70家A股環保上市公司中,擁有博士學歷的公司有37家,其中碧水源擁有的博士最多,為30人。但碧水源在年報中披露,國內外同行業企業的人才競爭策略,可能會對其技術人才穩定產生一定影響,存在技術人才流失的風險。
即便是給出了豐厚的條件,比如借助博士后工作站及院士工作站的科研平臺培養、儲蓄核心技術人才,提供優良的科研和辦公環境,提供充足的科研經費,成立合伙人制度,設立專利獎勵等,巴安水務仍然擔憂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的流失。
“一家優秀的環保企業必須具備技術、人才、管理、投資這4個條件。”在今年六五環境日國家主場活動現場,生態環境特邀觀察員、中國光大環境(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欒祖盛告訴《環境經濟》,在這4個條件中,有一項短板就很累,有兩項短板就很難做下去,有三項短板可能就會退出環保行業。“未來就是這樣一個趨勢。”欒祖盛說。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馬輝接受《環境經濟》采訪時表示,當前環保產業正面臨要素競爭、競合模式、利益再分配等諸多新課題,更需要進一步強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突出作用,深化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資本、人力、技術、服務等要素的配置效率,通過市場化方式為模式創新、技術產品創新、服務提升、產業價值鏈提升等留出空間。
業務規模擴大帶來的管理風險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和生態環境保護、環保產業發展相關的政策文件,激發了環保產業市場的活力,振奮了環保企業家的信心,為環保產業發展插上了騰飛的翅膀。乘著政策東風,不少環保上市公司擴大業務規模,由此也導致了潛在的管理風險。
在70家A股環保上市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報中,超過三分之一的公司明確將“規模擴大導致的管理風險”列入年報“第三節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向投資者提示了公司經營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應對措施。
瀚藍環境在2021年年報中寫道:“截至2021年底,公司全資或者控股的各級子公司已超過一百家,未來仍將持續獲取項目以實現業務擴張,公司的運營管理項目數量將進一步增長,從而對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司根據戰略規劃及時調整組織架構和管控模式,但若公司管控能力的提升未能與業務規模的擴張保持一致,或內部控制制度、約束機制不能得到有效執行,將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管理風險。”
節能國禎則表示,公司下屬子公司眾多,承建的項目遍布全國,眾多子公司的經營效益、安全運營等都直接影響到公司的聲譽,若不能加大設備、技術等方面的投入,加快培養與引進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步伐,加強項目成本和隊伍管理,公司可能面臨一定的管理風險。
通常情況下,為了提高經營管理效率,企業一般會在項目所在地成立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運營管理,但這也加大了企業在項目管理、業務指導和團隊輸出方面的難度。
此外,企業并購整合同樣也會帶來管理風險。并購完成后,企業需要對標的公司進行全方位整合,使其與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經營目標協調一致。
永清環保近幾年加大了對優質項目的并購力度,但對于并購之后面臨的人力資源、財務管理、企業文化等方面的整合表示了擔憂。其認為,如果不能與標的公司實現有效融合,有可能出現收購事項對上市公司的價值低于預期的風險。
據中國固廢網不完全統計,2021年環保產業收并購案達120起,涉及金額超500億元。在這120起收并購案中,多數收并購的目的是對細分領域的延伸和補充,擴大企業自身各業務板塊之間的協同效益。
和君咨詢資深合伙人李向群此前接受《環境經濟》采訪時分析說:“過去企業擁有的項目數量少,對每個項目的情況了如指掌,依靠總部的強大輸出能力,可以對每個項目做到有效管控。但隨著項目數量的累積,總部對跨細分領域、跨地域的百余個項目的信息了解深度、輸出能力就會出現捉襟見肘的情形。地域和數量這兩個要素使得總部對各個項目的成本控制越來越難。”
無論是成立項目公司,還是并購標的公司,隨著業務規模的擴大,企業的組織架構和管理體系將趨于復雜,這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內部控制、財務規范等提出了更嚴峻的挑戰。
環境監管和標準趨嚴帶來的政策風險
隨著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開展以及污染排放標準的進一步提高,環保企業同樣也面臨污染治理不達標帶來的環保風險。
在70家A股環保上市公司中,除了節能鐵漢未公布罰款金額和旺能環境未被處以罰款,共有19家公司及其子公司報告期內因環境問題受到行政處罰。
從企業被罰數量來看,啟迪環境旗下共有9家子公司因環境問題受到行政處罰,處罰金額總計232.18萬元;浙富控股旗下兩家子公司因環境問題分別受到兩次行政處罰;*ST博天、鵬鷂環保、通源環境、嶺南股份、盈峰環境旗下均有兩家子公司因環境問題受到行政處罰。
從罰款金額來看,浙富控股及其子公司被處以270.06萬元罰款,金額最高。其中,浙富控股子公司杭州富陽申能固廢環保再生有限公司和泰興市申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別被處以罰款152.2萬元和117.86萬元。盈峰環境旗下子公司僅被處以2000元罰款,金額最少。
如果僅從罰款金額的多少來看,幾百萬元對一家環保上市公司來說并不多,但與之相關聯的稅收影響卻是巨大的,不僅不能享受稅收優惠,而且還要補繳稅收。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以下簡稱78號文)規定:“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在70家A股環保上市公司中,金圓股份旗下公司就曾因5萬元環保處罰需要補繳3655萬元增值稅。
2020年5月9日,金圓股份旗下青海宏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青海宏揚)接到了國家稅務總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稅務局第一稽查局的《稅務通知書》,被告知青海宏揚存在被格爾木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5萬元,不得享受78號文所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一紙稅務通知書直接影響青海宏揚是否需要補繳3665萬元的增值稅。在收到《稅務通知書》后,青海宏揚于2020年5月13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判令格爾木市生態環境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無效。
2021年12月29日,金圓股份發布公告稱,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青海宏揚的再審申請。經過一審、二審、再審,青海宏揚的主張都沒有得到法律支持。這意味著格爾木市生態環境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效,青海宏揚需要補繳3655萬元增值稅,直接影響了金圓股份2020年度的凈利潤。
企業發生環境違法行為,除了不能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還有可能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十九條規定,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馬輝告訴《環境經濟》,企業發生環境違法行為,不僅面臨罰款、不能享受稅收減免的優惠,而且還會影響企業的融資、信用等,特別是對上市公司來說,更關乎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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